关于2024年闽侯县第二批保障性住房复核情况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4-03-20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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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4年闽侯县第二批保障性住房

复核情况的公示

 

根据《闽侯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侯政文〔2013〕191号)及《闽侯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侯政办发〔2023〕3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小箬受理、初审、公示,县不动产和登记交易中心及县民政局核查,并经县级联席会议对审查程序进行审议、认定,此批次兰钦(身份证号3501211987******18保障性住房在保家庭符合B型保障条件,现对兰钦该户家庭复核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书面向公示对象所在地乡镇或我局举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异议不成立的,予以继续保障。

 

举报电话:

1.小箬乡社会事务办公室   电话:0591-22926172

3.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591-22065519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3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