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第35号通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2-10-09 15:27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

〔2022〕第35号

  10月8日,在对集中隔离人员新冠病毒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初筛阳性,经福州市疾控中心复核为阳性,系省外来县人员,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主要活动轨迹:

   
  10月3日,自驾房车从新疆乌鲁木齐出发。
  10月7日,16:33在南平邵武收费站核酸服务点采样;20:08从上街沙堤口下高速;20:18在江夏学院南门前无下车停留约2分钟;20:38由福州西上高速,到上街高速服务区休息,无离开;22:00收到核酸结果异常的通报后,由专车闭环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请广大市民切实履行个人防疫责任,及时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如发现与上述公布的轨迹有时空交集的,务必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或单位报告,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管理措施。对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联系电话:0591-22883127。


闽侯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