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闽侯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闽侯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 2025-06-16 09: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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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2月3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含县总医院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4年7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主体责任,推动整改落实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各卫生健康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县总医院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和落实整改工作。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严格对照县委巡察一组反馈问题和整改要求于7月24日,制定了《中共闽侯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做到整改问题、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四明确”,并对整改情况实行挂单整改、对账销号,确保逐件逐条落实整改到位。

(三)健全机制,巩固成果。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相结合、与作风建设相结合、与干部队伍建设相结合、与制度建设相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逐步形成管长远、重实效、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制定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标本兼治,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努力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不能腐”的制度约束、“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深学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不到位问题。

1)落实集团化办医“十一个统一”管理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县总医院根据《闽侯县总医院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了《闽侯县总医院章程》《党委议事规则》《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二是制定了《关于印发闽侯县总医院新考录人员岗前培训工作实施方案(试行)》《闽侯县总医院关于印发〈选派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支援山区乡镇分院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闽侯县总医院人员交流调动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等配套文件。三是制定了总医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48项,统一财务预算管理;统一经费开支审批的范围、权限及审签流程,对总院及各成员单位的经费开支审批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总体绩效考评方案。开展新入职财务人员统一岗前培训,举办津补贴政策解读培训会。四是探索编制分院权责事项,制定了《闽侯县总医院对白沙分院权责清单》。五是依托世界银行贷款医改促进信息化(一期)建设项目,通过县总医院自建影像、检验信息系统平台,实现影像、检验互联互通,做到乡开单、县拍片,乡拍片、县诊断,乡抽血、县检验。

2)乡村“健康堤坝”筑得不够牢固。

整改情况:基本成整改。

一是完成祥谦、上街、白沙镇卫生院推荐标准建设,拟于2025年开展南通镇卫生院推荐标准建设。二是持续开展“千名医师下基层”活动。县总医院结合山区需求,分批次选送平原区医务人员到山区进行一定期限的驻点支医,山区支医服务与平原区医务人员中、高级职称晋升挂钩。三是在廷坪、小箬、大湖、洋里实施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由院聘村医一人管多村,按照“一周一覆盖”流动巡诊,实现乡村卫生服务全覆盖,满足群众就近就便就诊需求。四是落实村卫生所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乡村医生在岗在位,同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公布监督电话,方便群众监督,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五是建立乡村医生服务时间管理制度,明确乡村医生在岗时间;规范巡诊服务,要求每周至少巡诊两次,至少服务满半年,保障巡诊服务的连续性。六是县总医院开展“乡抽血、县检验”“乡开单、县拍片”“乡拍片、县诊断”便民服务,同时与各分院建立“科包院”制度,有效地进行对口帮扶。

3)落实中医药守正创新、传承发展要求还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针对综合评级排名末位问题,县人民医院充分利用福建中医药大学师资力量,开办“西学中”培训班,安排中医科医务人员到国医堂进修。利用“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平台,定期邀请省市级中医药专家授课。二是利用中医综合治疗室大力开展中医非药物疗法,中医非药物疗法病房使用率已超过60%。三是针对中药饮片使用率不达标问题,县人民医院制定各科室中医药及中医适宜技术考核标准,按标准要求制定奖惩措施。四是加强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督导与培训。开展全县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督导,及时发现基层医疗机构在中医体质辨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整改建议。

2.关于贯彻落实“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不够到位问题。

4)公共卫生体系不够完善。局党组未充分发挥日常督导评价机制作用,落实规范化管理不够。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一是积极部署,召开多场次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座谈会、部署会、推进会,部署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任务;制定《闽侯县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和《闽侯县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方案》,督促指导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履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职能,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二是加强培训,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卫生监督所根据各自承担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等项目培训。三是强化督导,制定下发《闽侯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加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项目日常督导工作的通知》及《闽侯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日常督导的实施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县妇幼保健院分别制定了《关于闽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日常督导方案的通知》和《关于闽侯县妇幼保健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日常督导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村卫生所(社区站)常态化督导机制,从原先的季度督导转变为每月督导,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四是加大宣传,通过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微信公众号、健康知识讲座、健康咨询(义诊)等形式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

5)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卫生监督所作为全县基本公共卫生项目的业务监督指导单位,未运用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开展日常监督,无法深入发现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制定下发《闽侯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日常督导的实施方案》,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县妇幼保健院分别根据各自承担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关于闽侯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日常督导方案的通知》和《关于闽侯县妇幼保健院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日常督导方案的通知》,县级相关项目负责人每月依托福建省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疾病专网系统、月进度报表等开展线上督导检查,通过监测数据分析、系统抽取档案核查、电话随访等方式开展线下督导,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月对村卫生所(社区站)开展随机督导检查,从原先的季度督导转变为每月督导,被督导单位要在规定时限内做出整改,进一步提升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社区站)服务水平。

6)部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外包,县乡两级卫生机构监督不严导致外包项目问题滋生,影响工作成效。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溪下村卫生所把更新档案多发放的钱款退回荆溪卫生院账户,溪下村卫生所村医将不合格建档的补助经费退还。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二是强化绩效考核,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所项目完成情况的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发放及资格审核的依据。三是开展各卫生健康单位分管领导、财务人员对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学习培训,确保资金使用合规合法。四是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闽侯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加强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项目日常督导工作的通知》等日常督导文件,建立常态化核查机制。

7)建设健康环境不够到位。局党组指导公立医院改善医疗环境、优化就诊流程、促进医患沟通的成效不佳。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县总医院通过各项措施持续改善医疗环境,提升满意率:一是扩大门诊区域,增加候诊区域,每间诊室安装叫号显示屏,按照号码顺序叫号,使就诊排队更加有序。二是医院本部实行无假日门诊和便民门诊,推行预约就诊服务,方便群众就医和改善就诊秩序。三是在原有门诊自助机基础上,新增住院大厅、超声检查候诊厅自助机,减少患者就诊等待时间,其中核磁共振、彩超检查基本实现当天完成,等待时间较以前明显缩短。四是制定了“一医一患一诊室”诊查制度,督促门诊部严格落实制度,加强巡查。五是推行“一号管到底”便民服务。六是制定《闽侯县总医院(本部)开展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行动实施方案》《闽侯县总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对工作中不落实首诊负责制或首问负责制、态度生硬、不搭理患者、推诿患者、沟通不好而造成服务对象投诉的人员,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扣罚绩效等处理,与个人评先评优、职称晋级挂钩。七是完善“掌上智慧医院”系统,推行“诊室一站式服务”,将医保结算、门诊缴费、排号取药等功能在诊室内一次性完成,实现“信息多跑路,患者少跑腿”的智慧医疗服务。

8)优化健康服务不够突出。局党组对妇幼临床保健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2019年至2023年产前筛查诊断率稳中有升,其中2023年产前筛查诊断率为129.2%,超额完成任务。一是将妇幼紧缺急需的专技岗位纳入每年公开招聘计划,持续引进和招录儿科、妇产科医师及助产人员,2024年公开招聘中,全系统共招收11名妇幼医务人员,其中县妇幼保健院招收3名临床医师(涵盖内科、妇产、儿科专业)。二是通过继续教育、职称考试、规范化培训、选送业务骨干进修等方式强化儿科、妇产科医师等现有存量人才长期培养,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主题宣传活动、义诊、讲座等形式开展多样的宣传活动。

9)对普惠托育服务工作推进也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截至目前,全县共有70家托育服务机构,其中国家平台已备案41家,备案托位3773个;有普惠托育机构5家,全县可供托位5301个,每千人均托位6.15个,有效托位4136个,每千人均托位4.8个。一是全县域内开展托育宣传活动,大大提高群众对托育工作的知晓率及认知度。二是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广泛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创建。三是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为完善三孩配套支持措施,确定2所公办园拓展托育延伸业务,招收2-3岁婴幼儿。四是已制定出普惠托育机构普惠托育费政府指导价。

10)完善健康保障不够充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针对我系统县级医院、部分乡镇卫生院无病理科、医学影像学、超声医学等专业人才紧缺等情况,一是将县级医院的病理科,乡镇卫生院和甘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影像科(B超、放射)纳入紧缺急需卫技专业人才指导目录,持续落实《闽侯县关于引进卫技人才的实施意见》,大力引进紧缺急需卫技专业人才;二是2024年将县总医院病理科执业医师、乡镇医疗卫生机构影像、超声等专业人才纳入卫技人员招聘计划,招收到8名相关专业卫技人才充实基层医疗人才库,并安排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诊疗服务;三是积极动员县总医院临床医生参加病理专业规范化培训及病理科转岗培训;四是针对放射科影像人才紧缺,通过各方协调,福州市第一总医院定期派两位专家帮扶乡镇卫生院,有效缓解乡镇卫生院人才紧缺的问题。针对未建立院、科两级质量管理机构情况,制定闽侯县总医院医疗质控管理委员会制度,成立县总医院医疗质控管理委员会,常态化开展医疗质控管理。人民医院、祥谦镇中心卫生院建立院科两级质量管理制度,积极落实院、科两级质量管理。

11)全县急诊急救应急保障尚存在较大短板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强化院前急救,加强上街、祥谦医疗次中心建设。2024年成立大湖及鸿尾两大急救分中心,提高山区基层服务能力。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邀请省市医学专家开展全县母婴安全产科适宜技术专项培训;各助产机构按照要求定期开展知识技能培训,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项技能培训和快速反应团队急救演练,提高快速反应和处置能力。三是加强孕产妇管理,县妇幼保健院每月在妇保工作群公布各乡镇孕产妇健康管理数据,对落后的乡镇进行点对点督促。重视高危孕产妇管理,每月梳理高危管理人数,对“紫色、红色”个案逐一查看,对管理不完善的提出整改意见。规范各助产机构孕产妇管理工作,督促及时建档。四是强化危重孕产妇救治,2024年6月中旬对县总医院开展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自评和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县级评价,并根据具体存在问题进行整改,通过整改在7月份省市组织专家对我县危重孕产妇救治体系进行技术评估中取得较好成绩。五是持续加强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产科门诊管理,目前县总医院开设高危产科门诊,由副主任级别以上医师坐诊,规范开展妊娠危险因素筛查,对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进行妊娠风险评估的分级宣教,对未按时产检的高危孕产妇及时追访。六是加强宣传指导,采取线下和线上相结合的方式,科普孕产妇保健、母婴安全相关知识,最大限度保障孕产妇安全,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七是加强新生儿管理,县妇幼保健院每月对各村级卫生所新生儿访视工作进行线上抽查,对本辖区新生儿救治体系建设开展业务指导。

3.关于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不够到位问题。

12)行业监管漏洞凸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探索创新监管方式。根据闽侯县地域与经济发展实际,试行网格化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各乡镇卫生监督协管员作用。增设和更新了一批卫生监督协管员,充实卫生监督执法力量,提升监督效能。二是加强卫生监督信息化管理。推进我县个体医疗机构闽诊通监测预警一体化平台的上线使用,提升日常监管效率,截至9月我县闽诊通上线率达100%。同时县总医院加入了福建省第一批创新医疗监管启动单位,探索医疗领域“五大监管”模式,推进创新医疗监督管理工作。三是加强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结合点题整治、日常监管、多部门联合检查和双随机监督检查等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专项整治薄弱环节。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进一步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提升了行业安全管理水平。四是加强法制学习培训。制定《闽侯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2024年度闽侯县属卫生健康单位法治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2024年度卫健系统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计划》,开展分类分级培训,积极举办多种形式的培训班、专题讲座、案例研讨及案卷评查。通过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执法能力。五是加强宣传引导。积极宣传报道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的开展情况,加强舆论引导,营造社会监督氛围,增强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和辨识能力,同时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公开举报电话和开通网上举报途径,进一步加强各渠道群众举报和诉求事件的调查和反馈工作,提升卫生监督执法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13)局党组在落实“老百姓健康守门人”的监管举措方面也有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严肃追责问责。县卫健局对前期发现的存在开具不符合性别的检查项目和药品的不规范诊疗行为的医务人员进行问责同时,开展诊疗行为自查自纠,每月对运行病历及归档病历进行抽查,落实发现的问题与绩效挂钩。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县总医院、县人民医院常态化开展“三基”培训,加强日常考核。组织开展医保协议培训,加强日常医保稽核反馈及整改。三是完善制度建设。县总医院制定《闽侯县总医院(本部)医保管理制度》,规范医保资金使用及医保诊疗行为,落实医保扣款与绩效挂钩处罚制度。修订完善《关于加强统方管理的实施办法》《行风建设工作制度》《处方点评制度》《进一步加强医患沟通的规定》等制度,县人民医院制定《闽侯县人民医院全面提升医疗质量(2023-2025)行动实施方案》加强对职工行为的监管。四是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监管。建立严格的医疗质量评估体系,定期对基层医疗机构的诊疗规范、病历书写、合理用药等方面进行检查和评估;设立患者投诉渠道,及时处理患者对医疗服务质量的反馈。

14)公立医疗机构存在经营风险。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针对超医保支付范围用药问题一是加强政策培训与教育。通过深入解读政策避免因政策理解模糊导致的超范围支付,通过案例分析与警示,以提高医护人员的重视程度。二是建立医保用药与诊疗项目审核机制。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建立前置审核流程。设立专门的医保审核小组,对已完成的医疗服务进行定期抽查复核,定期对分院医嘱处方开展分析检查并予以点评。对于超范围的费用,按照医保规定进行处理。三是制定并印发《医保管理制度(试行)》,加强医保督查通报,每月线上稽核反馈,扣罚到相应责任人和医疗组,督查结果与个人绩效挂钩。针对重复收费问题:一是3位科室护士长予以批评教育,8位护士长予以提醒谈话处理。二是制定《医院收费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医疗收费流程,梳理收费项目,并执行价格公示制度,加强监督与内部审计,严格落实问题整改,明确责任追究,杜绝重复收费。

15)泄密隐患未引起重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立整立改,对涉密文件进行删除并按流程对存储U盘进行销毁,对两份涉密文件签发单中的定密审核栏进行补签,且举一反三,2024年以来所有涉密文件均在定密要素齐全情况下印发。二是强化保密意识。开展多种形式保密工作学习教育,进一步强化保密风险防范意识和网络安全意识。三是落实监管要求。对全局68台互联网计算机开展保密技术监管客户端软件安装检查,确保符合保密监管要求。四是开展保密自查。要求本单位所有干部职工严禁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存储、处理、传输保密信息,严禁使用社交媒体违规传输保密信息,提升保密防范能力,落实落细各项保密管理措施。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

16)贯彻措施不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其他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对年度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将不完整的内容进行补充,确保材料完整。三是加强网络安全管控。紧密结合医疗领域网络安全问题,组织全系统学习《互联网政务应用安全管理规定》,摸排系统各单位互联网政务应用,加强各单位对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互联网政务应用的安全管理。四是加强网络舆情处置。针对有关卫健工作的群众建议意见、来函来信、信访投诉等事件,及时、准确、妥善地予以处置。五是定期对全县卫健系统意识形态工作风险点进行摸排,分析研判医疗领域相关网络安全存在的问题,并针对性地提出了应对措施。

17)学习质效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规范中心组学习,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作为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二是重点强化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的内容的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三是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研讨会,会上党委委员分别结合自身学习进展和工作实际交流心得体会,注重提升学习实效。

18)指导基层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加强对全县各卫生健康单位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方面的指导,印发《关于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对全县各级卫生健康单位党组织2024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建、意识形态、行风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二是召开全县卫健系统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会议,并通过中心组学习的形式传达学习《福建省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引导各党组织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三是制定《闽侯县总医院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第一议题”制度》,坚持将理论学习作为党委会议、中层干部会议第一议题,要求基层分院常态化开展理论学习。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等方面

5.关于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19)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整治工作。对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自查自纠主动上缴金额的工作人员进行分类处理,并将主动上缴金额全部上缴至县财政国库。同时,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二是加强廉政风险点防控,县总医院制定《闽侯县总医院廉政风险点、等级及防控措施》,全县各卫生健康单位结合单位实际,参照梳理本单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强化廉政风险防范工作。三是针对医疗机构管理人员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问题,相关违纪人员予党纪政务处分处理。四是针对医务人员嫖娼问题,相关违纪人员予以党纪政务处分处理针对酒驾醉驾问题,全系统各单位均出台《工作人员禁止饮酒暂行规定》,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行为,对酒驾醉驾问题进行严肃处理。

20)派驻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突出“治未病”的理念,紧盯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经常性约谈各监督单位与相关科室负责人,2024年截至10月,共与卫健系统相关党员干部开展交流50余人次;二是围绕公立医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列席有关工作会议、活动、专项检查、集体约谈等,督促卫健部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两手抓”“两促进”。对违规违纪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等处理三是结合党纪学习教育,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监察调查程序与措施》等业务知识,积极参加委机关组织的纪检监察业务培训,聚焦案件办理、监督检查等实际工作,不断增强纪检组成员履职能力。

6.关于作风建设有待加强问题。

21)为民服务缺乏温度。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2024年度县医院在全省公立医院满意率排名较2023年度提升20名同时,通过以下措施争取满意率进一步提升:一是开展医德医风、医患沟通、满意度提升、服务礼仪等专题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医患沟通、满意度提升等专题学习教育。组织全院护士及窗口科室人员服务礼仪培训,提升服务内涵,深化优质服务。二是制定《闽侯县总医院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细则》,对工作中不落实首诊负责制或首问负责制,态度生硬、不搭理患者、推诿患者、沟通不好而造成服务对象投诉,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扣罚绩效等处理。三是2024年4月制定并印发了《闽侯县总医院(本部)开展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行动实施方案》,逐步推进系列举措的实施。四是落实“一号管到底”便民服务。五是县总医院本部推行“诊室一站式服务”,将医保结算、门诊缴费、排号取药等功能,在诊室内一次性完成,由过去“群众找服务”变为“主动送服务”,提升门诊服务质量。六是拓宽与群众沟通的渠道,县总医院推出“您的心里话 码上说一说”扫码留言平台,全县卫健系统推出“民呼码”留言平台,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采纳并改进,切实回应群众的需求。七是发动院内志愿服务队,开展文明劝导、秩序维护、就医引导等志愿服务活动,从点滴改变,展示医院形象。八是加强正能量宣传。通过院内宣传栏、展牌、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载体围绕医院重点专科、医疗技术、名医名科、健康科普、医院动态、医院文化建设等方面,大力宣传“我为群众办实事”、促进患者就医体验改善的有力举措,塑造公众认可和信赖的良好形象。

22)考核通报浮于表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印发《闽侯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3年医政医管绩效考核主要意见反馈的通知》,针对各基层医疗机构医政考核中发现的亮点及存在问题进行反馈,并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积极整改。二是制定《闽侯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督导情况的通报》和《闽侯县卫生健康局关于2024年半年度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县级绩效评价情况的通报》,针对督导考核发现的问题以清单式详细反馈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单位逐条进行整改。

23)人口数据统计不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采取如下措施:一是通过加强人口监测,分析人口形势,科学研判人口中长期变动趋势,跟踪评估生育政策实施效果,为完善促进生育政策和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出谋献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二是通过监测数据分析,及时督促各乡镇(街道)核实反馈预警信息,并要求每月出生务必动态清零,及时统计到位。三是建立健全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人口监测体系和人口预测预警制度,把全县信息质量月分析表、医疗系统围产期出生月分析表通报到基层领导工作群,充分利用相关职能部门共享的出生、新婚、死亡、迁入、迁出等信息进行动态监测。四是强化基层组织领导,加强业务培训及指导,提高基层责任担当与业务水平。五是强化日常监督,依托省人口计生综合服务信息平台上部门共享的信息,密切监测本辖区生育形势和人口变动趋势,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以提高我县人口出生统计水平及信息质量,2024年来,尚未监测到出生人口漏管漏报的现象。

7.关于财经制度执行不力问题。

24)报销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立整立改。县医院职工郑某多报销的差旅费已退还,对县医院财务科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局机关等8家单位重复补助伙食费均已退还,局党组对存在重复报销差旅伙食补助与食堂就餐补助8家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科科长进行集体约谈。县妇幼保健院多支付第三方检验费用于2024年1月份退还,县卫健局对妇幼保健院财务科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二是强化培训。组织召开卫生健康系统经费管理使用专项培训会议,对《差旅费管理办法》进行详细解读。依托县总医院,对下属分院财务人员进行轮训工作提高财务人员对报销把关的能力。三是落实监管。我局与县财政局联合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日常报销材料手续审批,报销材料是否合规,对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杜绝类似情况出现。

25)资产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强化培训。开展卫生健康系统经费管理使用专项培训,培训中重申固定资产要及时入账及时登记,每年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二是明确要求。要求各单位根据《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的通知》(侯财综〔2016〕447号)、《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通知》(财资〔2020〕97号),《闽侯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侯卫综〔2021〕6号)文件,针对固定资产验收登记、核算入账、领用移交、清查盘点等重要环节,查缺补漏,明确流程,规范管理。三是落实监管。结合公立医院巡查工作,对下属公立医院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确保做好固定资产登记、盘点等工作。

26)记账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一是立整立改。荆溪镇卫生院收集相关领取凭证,后续的宣传品领取按规定领取。小箬乡卫生院收集相关医疗耗材出库凭证,后续医疗耗材支出按规定附上出库明细清单。小箬卫生院对账务处理系统记账凭证电子表格中完善主管、审核、记账及制单人员设置。白沙镇中心卫生院停止检验科自购试剂耗材,成立耗材采购领导小组,指派专人负责耗材采购,同时仓库管理员做好出入库登记,做到科室申请,采购员采购,仓库管理员登记出入库,规范采购及出入库流程。二是明确要求。要求全系统各单位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操作指南》《医院财务与会计实务》进行会计核算,正确使用会计核算科目记账,规范账务处理。三是强化学习。依托县总医院,对下属分院总务人员、财务人员进行轮训工作,通过跟班学习,规范耗材购买管理使用流程,避免发生类似错误。规范管理。制定《闽侯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规范局机关支付流程的通知》,指导各单位就财务支付的具体流程进行梳理,形成适用度高、实操性强的规范性文件。制定《闽侯县总医院(闽侯县医院)山区分院会计集中核算中心管理办法(试行)》,遵循“统一领导、集中管理、集中核算、独立设账”的原则,对山区分院的财务实行集中管理,集中办理会计核算和会计事务。五是落实监管。按照财政局要求,申请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国库集中支付模块中增加主管部门审核功能,卫健系统下属单位相关业务需经主管部门审核,再转到财政局审核,确保支付材料的合规性和准确性。六是推进内审。闽侯县总医院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10家下属分院开展内部控制专项审计服务,全面评估和提升各分院的财务管理水平和风险防控能力。

8.关于重点领域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27)监管“第三方”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对祥谦镇中心卫生院、上街中心卫生院物业后勤项目管理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同时,要求全县卫健系统各卫生健康单位加强对第三方外包公司的监管,特别是合同中有明确要求的,严格按照合同要求落实。县总医院、祥谦镇中心卫生院、上街中心卫生院针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一是县总医院规范考核办法,严格按照合同条款以及考核结果支付第三方服务公司费用,分别约谈保洁、保安服务中标公司,要求履约提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制定出台《闽侯县医院保洁服务项目考核方案(试行)》和《闽侯县医院保安服务项目考核方案(试行)》。自1月起,每月根据考评办法组织党政办、医务部、护理部、后勤保障部、院感科组成考核小组,开展保洁、保安服务项目工作质量考核,并严格按照考核办法给予通报处罚。二是祥谦镇中心卫生院加强对物业后勤等项目的管理,由院领导班子集体召开研究会议强化管理团队建设与能力提升,加强合同执行监督与检查,建立健全绩效监控体系,根据合约建立祥谦镇中心卫生院绩效考核标准和流程,制定病人满意度调查表,每月开展病人满意率问卷调查,将结果与每月绩效挂钩,按综合评分核算每月服务费。2024年度上半年发放300份满意度调查表以及电话随访584名住院患者(包含患者入院情况以及患者对病区的休养环境等情况)的满意度调查,满意度达到98.3%三是上街中心卫生院加强对物业后勤项目的管理,严格按合同上既定的方式对第三方服务公司开展监督与检查,对保洁工作进行网格化管理,按照招标管理细项评分,每个区域张贴责任人姓名电话。已完成定制“病人满意度调查表”,每周对临床科室随机住院患者进行满意度调查问卷工作。根据调查问卷结果发现的问题,督促保洁服务整改工作。每月将调查问卷情况与现场管理人员每月绩效奖金评定相挂钩,并按综合评分核算每月服务费。

28)设备采购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组织学习,规范流程。组织召开卫生健康系统经费管理使用专项培训会议培训,要求各单位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采购,强调要按照合同条款验收,履约金要即时退还等重点内容。二是做好督导,以督促改。县卫健局、县总医院、县人民医院每年将组织1-2次采购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同时卫健系统已按照县财政局要求,对设备采购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2024年8月至9月,我局根据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的工作部署,对医疗设备采购进行检查。我局梳理了近三年政府采购的医疗设备并建立台账,对近三年的25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围绕采购合同、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合同验收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排查,目前尚未发现问题。三是严肃追责问责对小箬乡卫生院在采购活动中未按合同约定提前付款问题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处理。

29)工程管理不够紧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严格落实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闽侯县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增量管理规定的通知》等最新工程项目管理文件。一是重新修改完善《闽侯县公立卫生健康机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二是加强学习,组织各卫生健康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经办人员进行建设项目管理相关文件学习,召开项目建设推进会,提高建设工程管理水平。三是对洋里乡卫生院基建项目未按规定申报工程增量问题相关责任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处理。四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建设工程管理各项制度规定落细落实。对逾期未办理项目决算申报的单位将予以约谈、通报等处理。

9.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问题。

30)个别医疗卫生机构和领导干部依然我行我素滥发津补贴、违规接受宴请,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重要节点进行廉政提醒,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警示教育,引导各卫生健康单位把纪律挺在前面,筑牢拒腐防变防线。二是重新梳理《福建省医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14份相关省市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各卫生健康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财务人员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深入学习,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县总医院、县人民医院制定《工作人员接待医药代表管理暂行规定》《贯彻落实〈福建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细则(试行)〉实施方案》《严禁索要、收受红包管理制度》等制度,进一步加大督查约束力度,防范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四是加强监督检查,严肃追责问责。2024年7月开始,我局与县财政局联合开展公立医疗机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使用和采购方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按照县纪委要求,对巡察期间发现多发放卫技补贴卫生健康单位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多发放的卫技人员补贴已全部清退到位。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等方面

10.关于党的政治建设弱化问题。

31)主题教育开展不够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深学细悟,把握理论精髓。通过党委中心组学习、党组织书记讲党课、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方式深化理论学习。二是加强对主题教育研讨材料的审核把关,要求研讨内容与卫健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确保其深度和质量。三是召开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参加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完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局领导认真审核把关,避免内容雷同。

32)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系统党委监督下属单位党组织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推动各项重点任务和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二是下基层指导各卫生健康单位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规范“三会一课”制度,扎实做好会议工作,确保会议次数充足、会议记录连续。三是各党组织制定党日活动计划,确保活动次数,丰富主题党日活动内容,如开展义诊、党员宣讲活动等。四是监督和指导各级党组织做好党建材料归档工作,并对党建材料的归档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料齐全、规范。五是2024年10月举办县卫健系统党务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进一步提升系统党委党务干部党建业务水平。

33)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县总医院、县人民医院均已制定《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同时其他卫生健康单位也参照制定完善医院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和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的具体事项,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逐一表决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的要求。二是加强督查指导,召开公文写作培训会,进一步规范各卫生健康单位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充分体现民主决策的过程。县总医院成立督导组分院开展督导检查,发出9份整改通知书。

34)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立整立改,所有党员组织关系均已接转到位,李某等5名预备党员党费足额补缴。二是常态化开展自查,防止因人事调动等原因造成的人员接转不及时问题。三是举办县卫健系统党务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进一步提升系统党委党务干部党建业务水平。

35)局党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也不够重视,未选优配强山区乡镇卫生院院长。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在全系统开展选拔山区乡镇卫生院院长职位人选工作,选优配强山区乡镇卫生院院长,按照组织程序,目前正在推荐选拔人选阶段。二是系统党委于2024年3月成立中共闽侯县小箬乡卫生院支部委员会。县总医院建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领导班子包干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管理。

36)个别医疗卫生机构党组织还存在体制机制方面问题,局党组未及时予以理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进一步理顺县人民医院党委及下属党组织架构。闽侯县人民医院于2024年7月1日正式揭牌,医院党委领导班子组建完成。撤销中共闽侯县祥谦镇中心卫生院总支部委员会和中共闽侯县祥谦镇中心卫生院职工支部委员会,成立中共闽侯县祥谦镇中心卫生院支部委员会。将祥谦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祥谦镇中心卫生院退休党支部、闽侯县南通镇医院党支部等3个党组织整建制划转至县人民医院党委管理。二是对闽侯县人民医院与青口镇卫生院门诊进行物理分区,将医院1号楼作为县人民医院就诊楼,医院2号楼作为青口镇卫生院门诊就诊楼,医院在明显区域进行导诊指示,对就诊群众予以细心解释。

11.关于执行选人用人制度不够严格问题。

37)干部选拔任用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强化人事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组织人事教育科工作人员开展学习《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定》相关规定,落实回避制度和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要求。三是局党组会议和局务会议严格把关列席人员,同时认真规范会议纪要的编撰,列席议题的人员,由笼统参加更改为明确每个议题的参加人员,避免造成误解。

38)人员借调制度不合理、手续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关于人员借调制度不合理、手续不规范问题,根据《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借调的通知》(侯委组﹝2023﹞29号)文件精神,落实借调人员清理工作,严格把关,规范进行借调人员申请、审批制度,贯彻执行非必要不借用原则。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

12.关于落实巡察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问题。

39)2017年审计报告提出要对历年往来账进行清理,截至本次巡察结束仍未完成整改,同时巡察还发现,甘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青口镇卫生院存在长期挂账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一是根据《闽侯县财政局关于转发〈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福州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历年往来账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我局对相关往来账进行了冲账处理。二是甘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其他应付款”科目中“县禁毒委”资金余额39.87万元,经与县禁毒委联系,该资金原来是作为购买“美沙酮”药物使用,后该项工作没有开展。甘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禁毒资金39.87万元退回国库。三是举一反三,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预交金退款工作,卫健系统各单位通过微信公众号和短信的方式发放通知,通知缴存人持就诊卡和身份证或有关证件来办理预交金退款。

13.关于举一反三推动巡察整改不够有力问题。

40)2023年省委巡视组指出县卫健局党组长期借用下属单位人员,本次巡察发现局党组仍未对本系统展开全面排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根据《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借调的通知》(侯委组﹝2023﹞29号)文件精神,及时整改,落实借调人员清理工作,已完成阶段性整改目标并长期坚持。

14.关于财经管理长效机制落而不实问题。

41)局党组督促下属单位落实财经制度不够有力,上轮巡察发现公车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建章立制后再次反弹回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目前县疾控中心已整改,严格落实“一车一卡”制度;甘蔗社区服务中心已整改,先将预存的车辆油费通过往来账核算,再根据加油卡清单列支费用。我局对包括公车使用管理的三公经费管理事项进行重新培训,要求各单位要对照要求规范三公经费使用,完善各项制度并坚决执行到位。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下一步,局党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抓好整改成果转化,落实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各分管领导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全力支持纪检组聚焦主业主责、履行监督职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局党组紧扣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同时,主动接受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系统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闽侯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1-62099958;通信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昙石山西大道106号;电子邮箱mhwj202324@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