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 保证学生享有充足睡眠时间,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目的意义
睡眠是机体复原整合和巩固记忆的重要环节,对促进中小学生大脑发育、骨骼生长、视力保护、身心健康和提高学习能力与效率至关重要。各校要把科学睡眠宣传教育纳入课程教学体系、教师培训内容和家校协同育人机制,通过体育与健康课程、心理健康教育、班团队活动、科普讲座以及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大力普及科学睡眠知识,广泛宣传充足睡眠对于中小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性,提高教师思想认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睡眠卫生习惯,引导家长重视做好孩子睡眠管理。
二、具体要求
(一)明确睡眠时间要求。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初中生应达到9小时,高中生应达到8小时。学校、家庭及有关方面应共同努力,确保中小学生充足睡眠时间。
(二)科学安排作息时间。要从保证学生充足睡眠需要出发,结合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中小学作息时间。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中学一般不早于8:00;学校不得要求学生提前到校参加统一的教育教学活动,对于个别因家庭特殊情况提前到校学生,学校应提前开门、妥善安置;合理安排课间休息和下午上课时间,有条件的学校应保障学生必要的午休时间;寄宿制学校要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确保学生达到规定睡眠时间要求。
(三)严防学业过重挤占时间。 教师要提升课堂教学实效,加强作业统筹管理。低年级不布置书面家庭作业,3-6年级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60分钟,初中每天书面作业完成时间平均不超过90分钟。指导学生充分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在校内基本完成书面作业,避免学生回家后作业时间过长,挤占正常睡眠时间。培训机构结束时间不得晚于 20:30,不得以课前预习、课后巩固、作业练习、 微信群打卡等任何形式布置作业。
(四)合理安排就寝时间。学校要指导家长和学生,制订学生作息时间表,在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前提下,结合学生个体睡眠状况、午休时间等实际,合理确定学生晚上就寝时间,促进学生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初中生一般不晚于22:00;高中生一般不晚于23:00。个别学生经努力到就寝时间仍未完成作业的,家长应督促按时就寝不熬夜,确保充足睡眠;教师应有针对性帮助学生分析原因,加强学业辅导,提出改进策略,如有必要可调整作业内容和作业量。教育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切实加强对辖区内注册登记或备案的线上培训网课平台、网络游戏的规范管理,采取技术手段进行监管,确保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五)指导提高睡眠质量。教师要关注学生上课精神状态,对睡眠不足的,要及时提醒学生并与家长沟通。指导学生统筹用好回家后时间,坚持劳逸结合、适度锻炼。指导家长营造温馨舒适的生活就寝环境,确保学生身心放松、按时安静就寝。
三、监测督导
(一)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学校要高度重视做好学生睡眠管理与指导工作,将学生睡眠状况纳入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教育质量评价监测体系,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学生睡眠管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构建学生睡眠管理系列制度,形成以班主任和家长协调配合的管理机制。
(二)强化督导,完善评价。教育督导部门将把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督范围和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591-22986405,畅通家长反映问题和意见渠道。学校可把睡眠开展情况作为班主任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切实保障学生良好睡眠,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圆学生一个好梦。
闽侯县教育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