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实验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来源:闽侯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4-07-30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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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闽侯县实验幼儿园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根据闽侯县教育局关于印发《闽侯县2024年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侯教职成〔2024〕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园实际,经研究,拟定闽侯县实验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相对就近入园、免试入学的原则。

二、招生对象

年满三周岁,即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间出生(以户口簿中的身份证号为准)的身体健康并能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小班适龄幼儿,且符合下列要求之一:1.户籍在县直机关片区;2.父母双方其中至少一方为县直机关在编在岗人员。

三、招生时间

2024年7月20日——2024年8月30日

四、招生方式

网络预约、电脑派位和自主招生相结合,招满即止。

五、电脑派位数

80人

六、招生流程

1.公布招生公告:2024年7月20日在闽侯县实验幼儿园微信公众号、闽侯县实验幼儿园门口公布《闽侯县实验幼儿园2024年秋季招生公告》。

2.网上预约登记:8月3日—8月4日 (3日0时—4日24时截止)

登录“甘蔗街道公办幼儿园及政府购买普惠性民办园预约登记系统”进行网上预约,按照软件提示步骤依次如实填写相应信息。  

3.材料审核:8月3日-8月6日

1)网络初审(8月3日-4日)

2)现场审核材料:请及时关注网络预约系统上初审结果,按具体提示时间,携带材料到实验幼儿园一楼大厅现场审核材料。(8月6日)

①承诺书;

②信息登记卡;

以上两项材料模板请家长事先扫描招生公告下方的二维码获取并自行打印填写。

③相关证件:幼儿户口本、父母身份证、房产证、住房公积金存折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④如父母中一方为县直机关单位在编在岗的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原件;若父母双方均不是县直机关单位在编在岗的,可不提供。

*以上所有材料均用透明塑料文件袋装好,贴上幼儿姓名及家长联系电话;填写的信息及所递交的材料应真实有效,如在审验工作中发现虚假不实信息,即取消入园资格。

4.电脑派位:审核后符合条件人数超过电脑派位数的,将进行电脑派位,派位结束,现场打印派位结果名单,加盖公章后公示于园门口。

时间:8月15日上午9 :00

地点:甘蔗中心小学群艺楼

程序:闽侯县实验幼儿园对预约登记情况进行汇总、复核,如填报志愿人数未超过电脑派位数,经审核合格后直接确定为招生对象。填报志愿人数超过电脑派位数时,通过电脑派位方式确定招生对象。派位当天电脑自动生成随机号码,确保一人一号无重复报名后,在“甘蔗中心小学群艺楼”进行电脑派位。

监督人员:邀请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教育局监察室干部、家长代表等人员到现场进行全程监督。

5.公布小班新生分班名单:8月31日上午8:30在实验幼儿园一楼。

招生过程中如有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以及特殊体质无法参加集体活动的幼儿,将予以取消入学资格。

6.注册:8月31日新生缴费注册,并领取《新生入园须知》、《床上用品规格》等相关材料。

七、温馨提示

1.8月15日派位现场将邀请预约登记号为50倍数的家长观看电脑派位全过程,将会提前以短信通知。参与电脑摇号的双胞胎或多胞胎捆绑摇号。

2.不以预约先后顺序作为派位、录取依据,预约顺序号与电脑派位结果不存在必然关系。

3.递交材料审核当日,暂不接待幼儿来园,仅限1名家长在规定时间入园。

4.请家长于8月3日前错峰带幼儿及照片到闽侯县妇幼保健院(老年大学隔壁)做好幼儿入园体检。

5.县直机关片区适龄幼儿户籍迁入就学有效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1日。

八、收费标准

按照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闽价费【2018】158号文件规定及闽侯县财政局、发改局、教育局规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闽侯县实验幼儿园为省级示范性幼儿园,按每月560元(每学期4.5个月)收取保育教育费,每个学期2520元,餐点费按每月350元另外收取。本招生办法解释权归闽侯县实验幼儿园所有,最终解释权归闽侯县教育局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