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制定实施“十三五”中小学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解读

来源: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10-1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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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制定实施“十三五”中小学布局规划的指导意见

一是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要求。2016年7月,国务院下发《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2014年5月,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出台《福建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2017年8月,中共福建省委出台的《关于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以及我省“十三五”教育专项规划,都要求合理规划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有效配置教育资源。

二是适应新形势下人口持续增长及分布变化的需要。一方面,2010年全省人口出生率为11.27‰,2015年出生率为13.9‰,2016年提高到14.5‰,未来五年人口出生率还将稳步上升;另一方面,城镇化建设、户籍制度改革,精准扶贫、易地搬迁以及加快社会事业发展补齐民生短板等政策的实施,将促进人口流动,未来五年学龄人口分布也将产生新变化,这都需要制订中小学布局规划。

三是规范布局调整程序保障就近入学的需要。在过去几年推进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中,一些地方对国家和省里的政策理解不到位,规划方案不够健全,城镇地区教育扩容相对滞后,不同程度出现大校额大班额;农村地区地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理解为撤点并校,产生低年级学生远距离上学问题,需要加强规划指导,规范行政管理。

二、制定实施“十三五”中小学布局规划应遵循哪些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育人为本。充分考虑学生的年龄特点和成长规律,科学处理提高办学效益和方便入学的关系,以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首要出发点,保留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保障1-3年级学生就近入学。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分区域、分城乡综合分析中小学布局与常住人口变化的适应性,针对义务教育城乡差异、高中发展不平衡、优质教育资源分布不均等问题提出要求。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强调区域基础教育资源统筹,各学段教育衔接,聚焦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突出保障重点与兼顾全面有机衔接、当前可承受与未来可持续的全盘筹划,优化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资源结构,保障区域基础教育协调发展。

四是坚持动态平衡。要求各地根据新型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计生政策调整所带来的人口数量与分布变化,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及时修编布局规划,推进基础教育可持续发展。

三、中小学布局的基本标准是什么?

一是规定中小学学位配置标准。依照学位的通用算法:每千人学位数=出生率×学年数×1000。根据新时期人口出生率上升趋势,适当调增中小学每千人学位数。

二是规定人口密集的城区服务半径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要求,结合各地新区建设、旧城改造等实际情况,确定城区小学服务半径800米,初中1000米。

三是规定非人口密集区小学服务半径标准。根据学生平均步速,单程步行上学时间一般用时,设置一般城区、乡镇小学服务半径1公里以内,乡村小学服务半径2公里以内。

四是规定寄宿制学校设置要求。因人口、交通等客观条件影响和当地群众意愿强烈的地方,可适度集中设置寄宿学校。小学1至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4至6年级以走读为主;初中学生根据实际可以走读或寄宿;普通高中一般要有学生寄宿条件。同时,对学校选址安全提出要求。

四、实施中小学布局规划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一是扩大城镇义务教育资源,主动适应城镇化进程,有序、有效推进城镇义务教育扩容建设,加快消除城镇大校额、大班额,满足适龄儿童数量持续增长需要。

二是完善乡村学校条件配备。重点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活动设施设备,开展村小和必要的教学点标准化建设,促进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一贯制学校,抬高乡村学校办学条件底部,多方位保障乡村学生就近接受有质量的义务教育,稳定乡村生源,奠定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基础。

三是优化普通高中布局结构。积极推进有一定办学基础的相对薄弱高中创建晋级达标高中,重点支持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高中建设,鼓励民办学校争创达标高中。

四是加强中小学校内涵建设。通过深化学校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改革,培育更多的新优质学校,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合理分布;加强残疾儿童、随迁子女、留守儿童等特殊学生群体关爱服务,促进教育公平。

五、实施中小学布局规划有哪些主要措施?

(一)落实教育经费投入机制。通过政府主导,充分保障义务教育财政投入法定“三个增长”,逐步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落实普通高中省定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适应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教育多样特色发展的需要。

(二)建立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通过落实教育用地联审联批,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等政策规定,既从源头上提升运行效率,又确保足够的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就近入学需要。

(三)规范乡村学校撤并处置办法。明确学校撤并的条件、程序,对撤并学校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为中小学闲置校舍提出要求,确保闲置校舍科学、合理、有序处置。

六、中小学布局规划如何组织实施?

(一)落实政府责任。建立由设区市政府统筹协调,县级政府为主组织实施的领导管理和决策机制,为规划建设开辟绿色通道,落实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相关扶持政策,及时研究解决学校建设规划、校园用地、经费投入以及学校选址难、征迁难、落地难等问题。

(二)加强部门协调和监督检查。在政府的组织领导和统一协调下,通过落实教育、发改、财政、公安、机构编制、人社、国土资源、住建等部门责任,共同推进中小学布局规划、建设。将省级将保障教育用地和落实中小学布局规划列为“两项督导”“教育强县”等综合督政的重要内容,并通过市县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的督查,建立问责制度,保障规划布局落到实处。

  福建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201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