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位于闽侯县新区中路荆溪大道,活动中心内配套设施日渐完善,为方便人民群众活动中心健身需求,展示活动中心对外形象,提升活动中心文化氛围、认知度,需在中心内建设一批标识导向系统,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闽侯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标识标牌导向系统设计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闽侯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标识导向系统设计方案。
二、资质条件(报名时提交,需加盖单位公章)
1.具有上述设备经营许可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
3.法人授权书原件(若代理人与法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
4.报名企业需在近年内(2018年起)在福州地区有同类项目中标案例,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等佐证材料。报名时请附带2~3块目前主流的不同材质的标识牌。
三、公示时间
2021年12月20日—12月24日
四、报名及现场勘查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5日上午9:00—9:3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给相关需求,如有疑问,现场答疑,后组织看现场。
五、方案要求
1.方案导向正确,主题突出,内涵丰富,具有较强的时代性、创新性和可操作性。具有较强识别性和辨识度,创意新颖、富有时代气息,整体效果大气。
2.设计内容必须包含业主单位提供的清单中细项内容,并附详细参数、产品图片等。
3.方案需符合国家设计标准、规范及要求,作品必须为原创,禁止抄袭、剽窃他人的作品。参选方案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方案的素材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因作品侵权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参选单位承担。
4.方案设计纸质材料含VI系统及标识标牌效果图、产品材质、参数及价格,一式5份,评审时提交。
六、其它有关事项
1.方案评选:2022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征集方将组织人员评审,选定3个方案入围。
2.奖励办法:拟选定的优秀方案中第一名奖励3万元;第二名奖励2万元,第三名奖励1万元。本次活动的参选作品,如经评选获奖,视为其知识产权全部内容转让给业主单位所有;获奖单位未经主办单位许可不得再行使用、转让、再创作。征集结果公布后,未经采用的作品可自行处理。
3.作品一经采用,入选设计者有义务根据有关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方案;按要求提供完整、详细的设计方案说明,并配合项目后期执行单位完成该项目施工、验收等工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老师 电话:0591-22985177
报名地点:闽侯县教育局(滨江商务中心A栋三层)
闽侯县教育局监督电话:22067567
闽侯县教育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