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乡镇: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72号)精神,现对脱贫户家庭中正在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在校生,按照每人每学年3000元补助标准安排下达2025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14.4万元(详见附件1),其中:12万元从2025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闽财农指〔2024〕72号)中列支,2.4万元从县级年初预算的精准扶贫应急资金中列支;对大湖乡建档立卡脱贫户洪启泰之子余允均、林杯美之孙子林先棋2名在校生,给予每人补发2024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3000元,共补发0.6万元(详见附件2),资金从年初预算的精准扶贫应急资金中列支。
有关乡镇要认真按照《福建省雨露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18〕16号)、《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要求,认真抓好工作落实。要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资金安排情况及时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和福建省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强化监管。资金拨款到户时,需填写财政监管编码CZJG013013013。
附件:1.2025年雨露计划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4年雨露计划增补资金分配表
3.2025年雨露计划及2024年雨露计划增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闽侯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