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社部《关于加快落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落实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社文〔2022〕86号)等文件精神,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政策不重复享受。
经审核,福建省辉业食品集团有限公司7家企业招用25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符合一次性扩岗补助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4月21日—2023年4月2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来电、来信、来访的方式向闽侯县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591-22060927
来访时间: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来访来信地址:闽侯县行政服务中心18号窗口
附:闽侯县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扩岗补助名单(第十一批)
闽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