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下半年闽侯县教育局“双随机 一公开”语言文字工作抽查情况

来源:闽侯县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23-11-07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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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闽侯县教育局关于2023年半年“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103011月3,县教育局随机抽取洋里中学鸿尾中学、荆溪中学、洋里中心小学、小箬中心小学、白沙中心小学、上街中心小学、荆溪港头小学、小箬中心幼儿园、白沙中心幼儿园、上街小天使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乐学林培训学校13所学校(园)作为抽检对象,检查组通过查阅相关材料、现场察看、询问相关人员等形式,对抽检学校教育教学用语用字进行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依据 

  本次执法检查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及福州市《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二、检查情况 

  被抽检学校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机构比较健全,分工明确,能够利用校刊、广播、主题班会、宣传栏、推普周等开展宣传活动,重视环境对学生语言文化素养的熏陶作用,教职工、学生都能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教师的教案、板书、听课记录、作业批改及评语等比较规范。 

  抽检的学校中,学校名称牌、指示牌、校风校训、标语、建筑物等用语用字规范,其中,白沙中心小学学校语言文字氛围营造浓厚,荆溪港头小学有大型固定永久性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标语。 

  三、存在问题 

  个别校园规范用语用字的氛围营造得不够浓厚,其中洋里中学、鸿尾中学、洋里中心小学等校园内缺少永久性固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标识或标语;个别学校未将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列入普法宣传教育,语言文字法学习不够到位;个别学校推普周活动未发挥家校互动、社会辐射带动作用;个别学校教师普通话水平未能100%达标。 

  四、工作建议 

  (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在校园显眼处设置永久性固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标识或标语,营造校园浓厚的规范用语用字氛围。 

  (二)在校园文化布置中,要做到美观与规范并举,杜绝出现繁体字、错别字,标语如有破损残缺应及时更新。 

  (三)要定期组织语言文字类活动或比赛,并做好过程性材料收集归档工作。 

  (四)要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教师规范化用语用字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学校语言文字运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