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政通APP
根据《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州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榕卫综合监督[2024]23号)文件精神,我局精心组织安排,联合县教育局、县卫生监督所、疾控中心,对全县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中小学开展采光照明等双随机抽检工作,现将本次采光照明等监督抽检结果公示如下:
附件1:2024年闽侯县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情况表
闽侯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