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功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报界先驱革命烈士林白水纪念堂周边修建综合楼的建议》(100号)收悉,现将有关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林白水陵园系闽侯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根据文物保护相关条例,该陵园正面通道外30米内,后面50米内,南面30米内为建设控制地带,此范围内禁止三层以上新的建筑,如需要应经县文物管理部门审批。建设控制地带以外土地经查多为农保地,不得进行建设。因此关于在陵园周边兴建综合楼的建议暂无法办理。
专此答复
领导署名:翁红霞
联 系 人:张 琳
联系电话:0591-22762127
青口镇人民政府
2022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