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孝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江洋农场4个村2018年下半年工资问题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信任与支持。根据《中共福州市委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榕委发〔2017〕21号)精神,江洋农场管辖的四个行政村于2018年下半年划入我县大湖乡人民政府管理,但村级财务并未同时移交。我局曾于2019年3月致函大湖乡政府,要求提供上述4个村相关材料作为补发2018年下半年村干部工资的依据。我局已就上述问题多次与大湖乡进行沟通协调,目前大湖乡已对4个村2018年相关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将报县委组织部核定,我局将根据县委组织部核定情况予以补发。
专此答复
分管领导:吴文钦
联 系 人:陈辉
联系电话:22073716
闽侯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