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县政协第95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3-07-27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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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林馨委员:

您提出关于《关于整治监管衣物回收箱乱象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慈善事业的关心。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县各乡镇(街道)小区普遍出现了以“爱心济困”、“慈善公益”等名义,由一些单位、企业或组织放置的“旧衣物”回收箱,接受居民捐赠。“旧衣物”回收箱存在破损、脏污、贴有小广告等问题,影响市容市貌。经查,此类“旧衣物”回收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以公司、企业垃圾分类回收处理或旧衣物回收利用名义设置,采取企业化方式运作;二是以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爱心等名义设置,以非盈利方式运作。在闽侯县辖区内所放置的“旧衣物”回收箱行为均经村(居)委会、

小区物业同意放置,但未在我局履行公开募捐方案备案手续。

针对上述情况,我局已于2022年8月3日制定并印发了《闽侯县民政局关于规范旧衣物捐赠回收管理工作的通告》等文件,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方式,发动社会力量征集有关信息线索,鼓励社会群众积极举报违规活动线索。同时下发《闽侯县民政局关于做好“旧衣物”回收箱公益捐赠规范管理工作的函》督促乡镇(街道)对本县放置“旧衣物”回收箱的情况展开一次排查摸底,14个乡镇摸排上报我县放置的“旧衣物”回收箱数量332个,主要为“福州市慈善总会”、“回大叔公益平台”“闽侯爱心助困公益协会”等企业、组织投放,均未按相关文件备案审核或公示,属于违规放置。我局联系投放企业要求其将违法放置“旧衣物”回收箱撤回;电联“福州市慈善总会”秘书长,其表示未委托任何组织或个人在闽侯县辖区内放置“旧衣物”回收箱;责令“闽侯县爱心助困公益协会”规范旧衣物”回收箱工作,并下发整改通知书。通知乡镇(街道)责令对所属地辖区内违法放置“旧衣物”回收箱的单位、企业或组织停止活动,并撤回所属地辖区内的“旧衣物”回收箱。目前,各乡镇(街道)还在陆续清理辖区内未撤回的“旧衣物”回收箱。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指导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巡查,将以此次规范整顿工作为契机,加大对《慈善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依法开展慈善活动的自觉性。同时,加强对慈善组织依法开展的旧衣物募捐活动的监管,指导相关慈善组织做好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林馨代表,感谢您对我县慈善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期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慈善事业工作,并给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专此答复

 

 

领导签名:李英                      闽侯县民政局     

联系人:周承胜                     2023年7月26日

联系电话:22069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