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国土资源所,机关相关科室、执法监察大队:
“五一”假期即将来临,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防止节日期间安全事故的发生,请各基层所、监察大队、地矿科在4月30日前对全县范围内矿山、地质灾害隐患点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检查,仔细查找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节日期间安全顺利。现将假期期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真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责任。
思想上要高度重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强化措施落实,以防范各类事故为目标,落实责任主体,马上行动,狠抓落实,及时开展汛期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监测和防范以及矿山的巡查,切实做好“五一”期间矿山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工作。
二、全面开展矿山安全生产大检查。
节前,各基层所要认真组织对所在辖区全面开展巡查,尤其是对重点巡查区要加大巡查力度,发现无证非法采矿、越层越界开采的矿山要立即上报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进行查处,提请当地政府及时予以关闭;对持证矿山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函告当地政府和安办督促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予以停工整顿。执法监察大队要加强对采矿行为的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和各基层所上报的有生产安全隐患的矿山要及时进行查处。
三、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现已进入汛期,各基层所应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检查避灾防灾各种装备,配合当地政府完善和落实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和群众转移预案,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按照“预警到乡,预警到村,责任到人”的要求,认真落实责任提高汛期地质灾害的防范能力。对节日期间可能发生的强降雨,要加强戒备,时刻防范。
四、加强戒备及节日期间的值班、巡逻,做好应急救援工作。
各基层所在“五一”期间应落实好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应提前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一旦发生险情或事故,应及时组织力量妥善处理,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确保社会安全和谐稳定。
请各基层所、县国土资源监察大队、地矿科于5月5日下午下班前将“五一”期间矿山安全生产和地质灾害防范工作开展情况书面上报县局办公室。
特此通知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