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9-19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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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居)、镇直单位、十三专项整治小组:   

“国庆”将至,为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努力营造全镇欢乐、和谐、吉庆的安全生产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

各村(居)、镇直单位、镇直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镇党委、镇政府部署,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落实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按照“一岗双责”规定,各村、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层层落实安全责任,抓细、抓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措施,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各负其责。

二、全面检查,加大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力度

各村(居)、镇直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镇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部署,在“国庆”节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检查,要结合实际,通过采取联合执法、互查等方式,进一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跟踪落实、限期整改;对隐患严重、不能确保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上报有关职能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整改。

各村(居)、镇直单位及相关部门要及时将通知传达到辖区内的所有企业,督促企业开展严格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消除各类事故隐患;要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不力的企业,要给予通报批评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对于存在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由此而发生事故的单位,要严肃追究责任并依法处罚。

三、以扎实有效措施,抓好重点领域安全监管

“国庆”期间,各村、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工作中暴露的薄弱环节和一些深层次问题,以及重大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特点,切实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一是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要认真开展预防道路交通事故整治,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地区、路段的治理,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和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杜绝客车超员、货车及农用车载客、超速、无证驾驶、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加强对营运客车、学生接送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农用车辆等重点车辆的安全监管,切实落实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责任;要严格对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带病运营;严格车站安全检查,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带上车;要加强水上交通和渔业生产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好渔船防碰撞措施,严禁超载和非客船载客。

二是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要加强对商场、电梯特种设备、医院、饭店、宾馆、学校、旅游景点、网吧、粉尘防爆、城市广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和管理制度,层层建立和落实以消防安全为重点的安全责任制。要对各类游乐设施和交通运载工具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运行。要做好节日期间商业促销、庆典等大型公共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报批程序,落实“谁主办、谁负责安全”、“谁审批、谁负责安全”的责任制,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防范拥挤踩踏、火灾、坍塌等群死群伤事故。

三是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民爆器材安全监管。要结合季节特点,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切实防范翻车泄漏、爆炸和污染事故的发生,严防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被盗、丢失、流散或泄漏。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要落实切实有效的措施和责任,严防剧毒化学品的丢失。要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严打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非法生产、经销和运输烟花爆竹活动,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货渠道、产品质量、储存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要认真落实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等行为。

四是加强工程建设的安全监管。按照镇党委、镇政府关于重点项目建设工作总体部署,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警惕,严格监管职责,严密监控重点地区、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要强化对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的地区和企业、大型公共建筑等重点工程项目以及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的部分项工程的监控,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要加强施工现场和施工队伍管理,督促企业认真制订和落实各项安全防护和事故应对措施,坚决防止赶工期、抢进度、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等忽视安全生产的情况发生。对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各有关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使用。

五是加强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打击无证开采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未按批准的开发利用方案组织生产的,超计划开采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的矿种的图纸造假,图实不符,新建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与使用的。

六是加强粉尘防爆,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监管,打击涉入粉尘防爆的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

七是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打击食品对餐饮有损害的食物,制售假劣药品。

八是加强液化气油气管道安全监管,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问题。

三、广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

“国庆”期间,各村、各单位、各部门要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营造“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安全文化氛围。特别要注意针对节日期间火灾、交通、旅游等易发事故情况,宣传普及群众性的自防、自救、互救及逃生知识,提高广大群众的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要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杜绝不安全行为,遵章守法,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四、严密防范,做好应急救援和值班工作

各村(居)、镇直单位、各部门要制定和完善“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方案,明确措施,切实抓好“国庆”期间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要做到居安思危,严阵以待,重点做好应预案、应急物资、应急队伍的准备,确保发生事故后能反应迅速、指挥得力、处置及时、救援有效。同时,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值班制度。节日期间,各村、各单位和部门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领导同志要在岗带班、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要确保信息通畅并对各种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及时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凡对事故瞒报或者对发生的事故处置不力的,要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南通镇“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南通镇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9日


附件:

                               南通镇“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各村(居)、镇直单位、十三专项整治小组:

“国庆”即将来临,为确保我镇的生产安全及安定稳定,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

 一、检查内容及重点:

 化学危险品商店、液化气、油气管道、加油站、工矿企业、粉尘防爆、非煤矿山、易燃易爆物品、公共娱乐场所、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食药卫生、液化气、建设施工、危房、木屋毗连区(消防)、职业卫生、电梯、特种设备、液氨制冷、旅游、粉尘防爆、水库、堤坝、排涝站、闸口以及中小学校、文化市场等。

 二、检查时间:

 自9月中旬之后为各村各单位各专项自查。

 三、要求:

各村(居)、镇直单位、十三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带队检查,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到人,认真、全面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定人、定时跟踪整改,不整改决不放过,要做到切实有效地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结果于9月28日以书面等同检查表复印件报镇安委会。

四、抽查:

 9月29日一9月30日镇政府将组织安监站、公安等有关部门对各村、各单位进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