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做好我县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的长效管理,普及物业管理服务,完善基层治理机制,保障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居民的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起草拟定了《闽侯县家园事务服务中心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制科(邮编:350199)。来信请注明“《闽侯县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mhzjjfzk@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25日。
附件:《闽侯县家园事务服务中心管理方案(征求意见稿)》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