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闽侯营商环境建设,鼓励我县工业企业提质增效,扶持闽侯县新增用电容量3000千伏安及以下企业外线建设,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侯县用电容量3000千伏安及以下企业外线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意见。公示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书面反馈邮寄至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大道商务中心C栋401闽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邮编:350100)。
2.电子邮件反馈至邮箱975475909@qq.com。
信封或电子邮件名称上请注明“《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侯县用电容量3000千伏安及以下企业外线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1日。
附件:《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闽侯县用电容量3000千伏安及以下企业外线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