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第三批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企业端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企(指)〔2020〕16号)文件、《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加快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能耗在线监测企业端系统建设具体要求如下:1.按规定已完成能耗在线监测企业端系统的建设;2.企业端系统与省级平台实现联网并正常上传数据;3.企业出具承诺书。对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经县工信局审核通过后下拨专项补助资金(补助标准为每家企业2万元)。
经审核,我县重点用能单位福州六和机械有限公司、福州炼石水泥有限公司、福州金牛水泥有限公司、福建建华建材有限公司符合补助要求,拟同意下拨专项补助资金各2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24日至3月2日,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3月2日前向县工信局反馈。
闽侯县工信局能源科 联系电话:0591-62090822
附件:1.《福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第三批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企业端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企(指)
〔2020〕16号)
2.《福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加快推进重点用能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
3.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补助资金表
4.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企业端系统建设承诺书
5.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联网证明材料
闽侯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