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管理工作,提高公共租赁住房的使用效率,健全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根据《闽侯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侯政文〔2013〕191号)、《闽侯县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侯政办〔2017〕50号)。参照《关于进一步完善福州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体系实施方案(试行)》(榕政综〔2020〕49号),结合本县实际,我局起草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榕洲路6号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制科(邮编:350199)。来信请注明“《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mhzjjfzk@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1日。
附件 1.关于进一步完善公共租赁租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