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5〕54号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审批青口镇坊口村漫水路段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青政函〔2025〕2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完善基础配套设施,方便群众出行,经研究,原则同意青口镇坊口村漫水路段修复工程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青口镇坊口村漫水路段修复工程(项目代码:2503-350121-04-01-436672)
二、项目单位: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青口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改造道路428米,其中新建一座桥梁62米(含桥台),衔接段改造366米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529.73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专此函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