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5〕57号
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福州大学城法治宣教基地及附属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上政函〔2025〕5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进一步提升上街片区法治社会建设水平,构建依法行政履职的良好社会氛围,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福州大学城法治宣教基地及附属设施工程(项目代码:2412-350121-04-01-879616)
二、项目单位:闽侯县上街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上街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310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043.36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主楼、门卫、地下室设备用房等建筑物的主体土建工程及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工程,配套完善室外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662.35万元,其中建安费约1431.24万元,其他费用约231.11万元,建安费用最终以结算为准,项目建设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建设工期:15个月。
七、节能审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折98.33吨标准煤(当量值)。请项目单位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落实节能技术及管理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八、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九、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主体上街镇人民政府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十、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