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5〕61号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申请审批祥谦片区塔礁洲病堤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祥政函〔2025〕45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实现塔礁洲农田正常生产,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满足生产生活需要,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祥谦片区塔礁洲病堤整治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502-350121-04-01-908511)
二、项目单位: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祥谦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现状护岸防渗加固、护岸顶加高、新建防汛路等。
该项目病堤整治总长3365m,包括:1.东侧四十八分段:采用高压旋喷桩防渗,坡面采用砼联锁块护坡,坡脚设埋石砼挡墙,基础下设松木桩处理,堤脚抛填大块石,总长1000m;2.北侧观鸟台段:护岸顶设置防浪墙,总长780m;3.西侧农场段:增加岸顶防汛道路措施,新建透水砖路面总长1585m。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772.4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1354.9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62.79万元,基本预备费154.67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业主单位多渠道筹措。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主体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