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5〕67号
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贵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南通洲头水厂提升改造及供水管网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侯振司函〔2025〕8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保障供水安全,全面提升供水质量,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将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南通洲头水厂提升改造及供水管网工程(二期)(项目代码:2411-350121-04-01-575747)
二、项目单位: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南通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该项目分为5个片区,分别为新岐村、马腾村、文山村、建南村和古城村,为配水管道更新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配水管网总长19.64千米,消火栓41座,阀门井136座,排气阀井21座,排水排泥阀井21座,流量计井5座。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055.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769.8万元,建设征地及移民安置费56.44万元,环境保护费100.67万元,水土保持费128.28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业主单位多渠道筹措。
六、建设工期:24个月。
七、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主体闽侯县南通镇人民政府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