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5〕68号
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贵单位关于审批闽侯经开区新浦路铁路下穿涝点整治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侯振司〔2025〕3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缓解闽侯经开区新浦路铁路下穿涵洞泄洪能力差,行水不畅等问题,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将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闽侯经开区新浦路铁路下穿涝点整治项目(项目代码:2411-350121-04-01-295477)
二、项目单位: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一期:现状泵房前端进水管病害修复、雨水口整治,新建1根DN1500混凝土重力管,沿昙石山西大道车道破路铺设至青岐排涝站,合计总长约513m。二期:在原泵房东侧新建1个雨水预沉池,增加1根DN900雨水进水干管至预沉池内约30m,配套提升水泵及压力管提升至昙石山西大道雨水干管DN1200约165m。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63.7万元(一期:406.9万元,二期256.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82.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约81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业主单位多渠道筹措。
六、建设工期:12个月。
七、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主体闽侯县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