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5〕71号
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审批祥谦镇琯前、洋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议书的函(祥政函〔2025〕63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进一步活化利用闲置资产,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经研究,原则同意祥谦镇琯前、洋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祥谦镇琯前、洋下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4-350121-04-01-783530)
二、项目单位:闽侯县祥谦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祥谦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1.对琯前农贸市场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640平方米;2.对琯前碾米厂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470平方米;3.对洋下茶厂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850平方米;4.对洋下粉干厂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810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981.06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
六、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专此函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