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5〕83号
闽侯县尚干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申请审批金鱼山溪尚干段河道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尚政〔2025〕7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有效改善项目区内无河道,无法及时排水,暴雨时易引发地质灾害的情况,经研究,原则同意金鱼山溪尚干段河道改造工程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鱼山溪尚干段河道改造工程(项目代码: 2503-350121-04-01-982193)
二、项目单位:闽侯县尚干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尚干镇、祥谦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位于闽侯县尚干镇,起点接S203省道过路箱涵,终点接乌龙江,涉及尚干镇后厝村、祥谦镇门口村,项目建设内容:新建跌水台阶共7阶,C25片石砼1.5米矮墙约300米,消能池15米,桩径60厘米、长度12米的水泥搅拌桩约1900根,植草砖14300平方米。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1110.91万元(含土地征收),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
六、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专此函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