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凤翔路和塔前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5-04-22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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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发改审批〔2025〕87号

 

福州首邑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贵单位关于审批凤翔路和塔前路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侯城建司〔2025〕19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加快荆溪片区高质量发展建设,优化园区营商环境,提高周边交通流畅度与安全性,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将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凤翔路和塔前路项目(项目代码:2412-350121-04-01-559258)

  二、项目单位:福州首邑城市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荆溪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527公顷,项目含两条城市支路,总长948.354米,其中:塔前路北起荆溪大道,路线自北向南展线,终点至凤翔路,路线全长约590.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18米,双向两车道;凤翔路北起荆溪大道,路线自北向南展线,终点至塔前路,路线全长约358.054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规划道路红线宽12米,双向两车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通信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598.7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569.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715.18万元(含征地费用2368.90万元),基本预备费314.23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业主单位多渠道筹措。

  六、建设工期:9个月。

  七、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主体闽侯县荆溪镇人民政府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