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5〕99号
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贵单位关于审批祥谦镇沿江片村居河道清淤及护岸修复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侯振司〔2025〕66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构建良好水生态系统,改善防洪安全和行洪畅通,提升村民的生活品质,经研究,原则同意祥谦镇沿江片村居河道清淤及护岸修复工程开展前期工作。具体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祥谦镇沿江片村居河道清淤及护岸修复工程(项目代码:2504-350121-04-05-633268)
二、项目单位:闽侯县振兴一乡村集团有限公司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祥谦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综合治理河长约3.73千米,清淤河道总长约3731米,修复护岸总长约382米,其中:①门口村清淤疏浚长度约1159米;②中院村内河清淤疏浚长度约316m,修复河道护岸长度约150米(采用埋石混凝土挡墙);③禄家村内河清淤疏浚长度约1826米;④双龙村内河清淤疏浚长度约430米,修复河道护岸长度约282米(采用埋石混凝土挡墙)。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495.52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
六、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专此批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