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5〕112号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审批闽侯县青口镇船尾溪高排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青政函〔2025〕54号)及有关附件收悉。该项目建设可以保护周边企业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原则同意闽侯县青口镇船尾溪高排渠工程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闽侯县青口镇船尾溪高排渠工程(项目代码:2505-350121-04-01-634541)
二、项目单位: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青口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整治河道总长2722m,其中新建高排渠1474m、整治船尾溪河道757m、新建北侧截洪沟491m;配套新建穿路箱涵6座;新建船尾溪节制闸1座,改造现状船尾水闸。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2657.26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
六、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专此函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