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鸿尾乡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5-05-16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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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发改审批〔2025〕113号

  

闽侯县鸿尾乡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审批鸿尾乡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鸿政字〔2025〕102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补齐鸿尾乡乡村旅游基础设施短板,进一步完善农村公共服务体系,经研究,原则同意项目建设。现将具体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鸿尾乡乡村旅游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项目代码:2505-350121-04-01-518476)

  二、项目单位:闽侯县鸿尾乡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鸿尾乡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1、鸿尾乡主干道景观提升,包含道路景观节点绿化提升、市民公园及岔路口高杆灯安装、桥体景观灯提升、景观灯安装235盏等;2、溪源村环境整治提升,包含溪源村入口环境整治及景观提升、溪源村建筑立面瓦楞灯安装500米、寨前公园环境整治及夜景提升等。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5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项目库及2025年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地方社会公益事业发展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积极对上申请补助资金200万元,不足部分由业主自筹。

  六、建设工期:6个月。

  七、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涉及政府采购事宜报同级财政部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查:项目单位委托开展社会稳定风险分析,项目评估主体闽侯县鸿尾乡人民政府已出具项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为低风险的审核意见。请项目单位认真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九、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深化前期工作,按基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组织实施。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