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发改审批〔2025〕123号
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贵单位关于审批闽侯县青口镇青潭溪青新段(青口二桥至镜上路)河道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青政函〔2025〕58号)及有关附件收悉。为确保河道畅通,提升河道行洪安全,完善产业园基础配套设施和服务功能,经研究,原则同意闽侯县青口镇青潭溪青新段(青口二桥至镜上路)河道整治工程开展前期工作。具体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闽侯县青口镇青潭溪青新段(青口二桥至镜上路)河道整治工程(项目代码: 2505-350121-04-01-196753)
二、项目单位:闽侯县青口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地点:闽侯县青口镇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河道整治里程360m,新建河道护岸挡墙(重力式)90m,新建河道护岸护脚墙(重力式)145m 以及连锁块护坡1100m2,河道清淤12787m2,清淤厚度1.3m。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约448.4991万元,建设所需资金由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
六、其他要求:请项目单位据此批复进一步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委托经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的工程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局审批。
专此函复
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