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侯县201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19-09-27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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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调研

材料

 

关于闽侯县2018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闽侯县财政局

2019年9月11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2018年,全县财政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建设新闽侯、争当排头兵”为目标,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重大项目建设提升年”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积极的财政政策应对复杂经济形势和减税降费形成对财政执行的冲击,加快推进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持续发展,着力保民生补短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均保持全省县(市)区前列,县级财政管理绩效财政部综合评价位列全省第一,为我县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一、全县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26.76亿元(县本级102.86亿元,高新区23.90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23%,同比增收12.33亿元,增长10.78%。其中,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0.07亿元(县本级63.95亿元,高新区16.1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68%,同比增收8.98亿元,增长12.63%。

2、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0.07亿元,上年结转收入3.8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4.78亿元;调入资金11.8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4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6亿元;收入合计115.40亿元(县本级94.38亿元,高新区 21.02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9.70亿元(含上级补助和上年结转支出等,下同),比上年增加5.13亿元,增长5.4%;上解上级支出3.11亿元;调出资金0.3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0.6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64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9亿元;支出合计112.49亿元(县本级92.45亿元,高新区20.04亿元)。

上述收支相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结转2.91亿元(县本级1.93亿元,高新区0.98亿元),其中项目结转2.91亿元,按规定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及平衡情况

 全县基金收入83.32亿元(县本级33.48亿元,高新区        49.8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1.02%,同比增收31.81亿元,增长61.75%;上级补助收入0.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37亿元;调入资金0.34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0.6亿元;收入合计87.03亿元(县本级37.14亿元,高新区 49.89亿元)。

全县基金支出60.97亿元,同比增支13.11亿元,增长27.45%;调出资金11.83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03亿元;支出合计72.83亿元(县本级34.07亿元,高新区38.76亿元)。

上述收支相抵,全县政府性基金结转14.2亿元(县本级3.07亿元,高新区11.13亿元),按规定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三)社保基金收支及平衡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22.56亿元,比上年增加5.22亿元,增长30.10%;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20.20亿元,比上年增加6.61亿元,增长48.63%。上述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转2.36亿元,年末滚存结转17.09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及平衡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20万元,完成预算的60%,比上年增加66万元,增长122.22%;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20万元,比上年增加66万元,增长122.22%。上述收支相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没有结余。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支出99.70亿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9.83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5.82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40.06亿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87亿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1.11亿元,对企业补助4.43亿元,对企业资本性支出5.65亿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56亿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5.42亿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63亿元,其他支出0.32亿元。

二、县本级(含高新区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07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7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4.7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2.44亿元,调入资金11.37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4亿元;收入合计112.68亿元(县本级92.77 亿元,高新区19.91亿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6.97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4.08亿元,上解省市财政支出3.11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0.61亿元;调入稳定调节基金6.59亿元;调出资金0.02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9亿元;支出合计111.47亿元(县本级92.55 亿元,高新区18.92亿元)。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合计112.68亿元,支出合计111.47亿元,收支相抵,结转1.21亿元,其中:项目结转下年支出1.21亿元(县本级0.23 亿元,高新区0.98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及平衡情况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83.3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4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4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0.60亿元,调入资金0.02亿元;收入总计85.79亿元(县本级35.93 亿元,高新区49.86亿元)。

县本级基金预算支出55.1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5.35亿元,调出资金11.37亿元,上解省市财政支出0.03亿元,合计支出71.94亿元(县本级33.18 亿元,高新区38.76亿元)。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合计85.79亿元,支出合计71.94亿元,收支相抵,结转13.85亿元(县本级2.75 亿元,高新区11.10亿元)。

(三)县本级公共财政安排民生重点支出情况

2018年,县财政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民生领域和社会事业的支出保障力度,县本级各类与民生直接相关、密切相关的支出达76.9亿元,占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8.42%。

1)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民生支出30.84亿元。其中:教育支出14.43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58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1亿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51亿元、住房保障支出0.81亿元。

2)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民生支出46.06亿元。其中:科技支出2.89亿元、节能环保支出0.99亿元、城乡社区支出34.40亿元、农林水支出4.95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87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78亿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71亿元、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支出0.47亿元。

(四)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2018年全县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5.18亿元,比上年增加0.69亿元,增长4.76%。其中:

1、争取返还性收入及一般转移性收入8.22亿元,比上年减少0.24亿元,减少2.48%,主要为:返还性收入3.65亿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1.13亿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基金转移支付收入0.24亿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0.41亿元,公共安全转移支付收入0.14亿元, 教育转移支付收入0.38亿元, 结算补助0.46亿元、县级财力保障奖补0.22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09亿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补助收入0.13亿元, 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0.11亿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0.06亿元,固定数额补助及其他一般转移支付0.20亿元。返还性收入及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属于财力性补助,我县均已纳入年初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一般预算平衡及指定的农村税费改革镇村运转经费补助、公共安全、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等支出。

2、争取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56亿元,比上年增加0.53亿元,增长8.79%。主要项目为:一般公共服务补助0.21亿元、国防0.01亿元、教育补助0.30亿元、科学技术1.90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0.03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补助0.42亿元、医疗卫生补助0.32亿元、节能环保补助0.19亿元、城乡社区事务补助0.55亿元、农林水补助1.36亿元、交通运输0.08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补助(主要是对企业补助)0.56亿元、商业服务业等补助0.23亿元、金融0.01亿元、国土海洋气象等0.31亿元、住房保障0.02亿元、其他补助0.06亿元。上述收入根据规定用途实行专款专用,2018年我县共下达专项转移支付5.99亿元,大部分资金已及时下达到具体项目,对部分由于上级财政指标文件收到较迟而进行相应结转。

3、争取基金专项补助收入0.40亿元,比上年增加0.25亿元,增加166.67%,主要项目为:社会保障和就业专项0.09亿元,城乡社区专项0.11亿元,农林水专项0.09亿元,彩票公益金专项0.07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0.03亿元。2018年我县已按规定用途下达基金专项补助0.39亿元。

(五)对乡镇补助支出情况

2018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对乡镇补助支出14.08亿元,其中:体制基数1.06亿元,财政增超收分成2.13亿元,专项补助10.89亿元。

2018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对乡镇补助支出5.35亿元,主要是:土地出让金补助5.29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0.02亿元,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0.04亿元。

(六)上解上级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上解省市财政支出3.11亿元,主要是:体制上解支出0.66亿元,东南汽车增值税省市分成部分结算上解0.20亿元,农村信用社企业所得税省级分成部分上解0.13亿元,中央级、省级统筹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上解1.29亿元,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专项上解0.36亿元,精准扶贫资金专项上解0.16亿元,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上解0.06亿元,江河下游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上解0.03亿元,上缴就业调剂金0.01亿元,省以下检察院转隶人员相关经费清算上解0.06亿元,津补贴调节基金上解0.09亿元,扣缴高新区闽江师专附属实验小学2018年办学经费0.06亿元。

(七)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8年度预算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以内安排预备费1.40亿元,2018年共动用预备费1.40亿元,主要用于竹岐乡生产生活留用地货币补偿款。其中主要是:城乡社区支出1.10亿元,其他支出0.30亿元

(八)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2018年收回财政存量资金28.65亿元,加上2017年收回结转使用21.73亿元,合计50.38亿元。2018年已统筹使用38.95亿元,结余11.44亿元。2018年已统筹使用38.95亿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 20.29亿元,教育支出13.74     亿元,医疗卫生支出1.19 亿元,农林水支出 2.21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2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2亿元。

(九)项目结转使用情况

上年末县本级项目资金结转使用0.43亿元,2018年已使用0.43亿元。主要用于教育支出0.13亿元,农林水支出0.18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5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02亿元。

上年末预算单位存量资金16.79 亿元,2018年由县财政收回5.73亿元,已使用11亿元,结余0.06亿元。2018年已使用11亿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6.38 亿元,农林水支出 1.36 亿元,公共安全支出0.3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26亿元。

(十) “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4.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755.21万元、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支出177.50万元,合计1946.78万元,同比增加298.49万元,增长18.09%,同比增加主要县公安局公务车购置、更新。(上述数据来源于2017年、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三、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一)2018年,县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按照省财政厅核定债务限额控制债务规模,努力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2018年省财政厅核定闽侯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0.33亿元。截止到2018年末,全县债务余额32.89亿元(含高新区7.18亿元),比上年33.82亿元减少0.93亿元,下降2.75%(其中当年偿还3.97亿元,举借3.04亿元,未超过省财政厅核定的债务限额)。全县债务余额32.89亿元,主要是:地方政府债券32.88亿元,世行贷款结核病项目20万元,世行贷款医改促进项目67万元。

(二)2018年债券资金使用情况。2018年债券转贷资金3.04亿元,全部用于洪塘大桥拓宽改造项目。

(三)根据财政部测算,闽侯县2018年一般债务率9.81%、专项债务率10.93%、综合债务率7.43%等相关指标均低于预警线(100%),债务风险总体处于较低水平。

四、2018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县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县人大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县本级财政部门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责,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不断完善财政宏观调控,更好的为创建新闽侯提供财力保障。

(一)调结构补短板,支持发展建设有新动能

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引领和撬动作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支持补齐城市建设短板。

1.减轻实体经济经营负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出台的各项减负政策,在既往减税降费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释放“营改增”减税效应,2018年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兑现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增值税留抵退税,降低取消减免10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减轻税费负担4.15亿元。创新财政金融联动机制,落实民营、中小微企业创业发展融资担保机制,助力缓解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2.补齐城市发展建设短板。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投入31.88亿元,全面支持闽侯二桥、福银高速上街沙堤互通立交、鸿尾互通立交项目、县道112线公路提级改造工程,进一步完善路网基础设施;全力落实地铁2号线、东南绕城高速公路、洪塘大桥拓宽改造、福厦客专铁路等省市重点项目闽侯段建设资金。投入2.07亿元,支持垃圾处理、地下排污管网建设,提升城镇垃圾和污水综合处置能力。

营造和谐宜居城市环境。投入12.2亿元,支持县旧改计划,重点推动县城三期、荆溪、青口、祥谦等23个旧村改造。投入0.89亿元,支持裸房整治项目落实。投入0.54亿元,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继续实施政策性亏损和公益性乘车等补贴政策。支持推进“厕所革命”,新建一批特色公厕。支持城乡洁净工程,持续保障城乡环卫保洁水平。

优化生态文明绿色空间。投入12.79亿元,大力支持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城乡生态补水、闽江下游防洪四、五、六期等水利工程建设,提升城乡防洪排涝能力。实施园林绿化“五个提升”工程,支持生态公园、绿化花化、灯光亮化等一批景观项目提升。支持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继续加大土壤、大气整治力度。

3.强化创新发展战略支撑。促进产业发展转型升级,投入1.10亿元,强化“两车”带动,大力推进奔驰产业、东南汽车三期等项目建设,做大汽车产业群。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扶持产业龙头,通过纳税贡献奖励、科技创新奖励、外贸进出品奖励等方式,加快提升机电、建材、轻纺、食品、工艺等传统产业的技术水平和产品层次。  

发挥科技创新带动作用,投入1.28亿元,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推动经济创新发展政策落地生效,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快推进中科数研院等企业发展壮大,提升闽侯县创新创业示范中心功能。

(二)惠民生促公平,增进民生福祉有新提升

优先保证民生领域资金需求,2018年县本级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城乡公共公益事业、住房保障等民生和重点事业方面支出达62.1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87.9%。2018年省市县为民办实事项目共50个项,投入资金9.84亿元。

1.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投入教育资金12.64亿元,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改善提升教育软硬件基础设施,41个教育项目顺利实施,县第二实验小学、闽侯职专新校区、荆溪小学新校区、祥谦小学新校区、闽侯八中新校区、闽侯二中图书馆教研大楼、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及教师进修校附属中学、白沙第二中心小学、闽侯六中校园扩建、上街侯官小学新校区、闽侯县七里实验小学、闽侯县旗山学校等12个新改建项目建成投用,扩容学位4937个;着力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师资力量,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稳步提升;支持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支持扶贫助学、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职教经费。

2.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医药卫生资金6.17亿元,实现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六统一”,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由人均480元提高至510元;加快补齐卫生事业短板,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50元提高至55元,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县医院新病房大楼、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大楼及4个乡镇卫生院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条件明显改善,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水平,加强全民卫生与健康保障。

3.提升市民幸福生活品质。投入文化资金0.61亿元,积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其中:投入资金0.20亿元支持县文化中心、闽都民俗园、博物馆以及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0.11亿元用于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继续投入专项资金0.10亿元用于闽侯县文物保护工作;投入体彩公益金0.10亿元用于群众体育设施建设和群众体育活动;兑现闽侯县自主知识产权和扶持“双创”工作奖励总计0.10亿元。

4.健全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投入社会保障资金8.04亿元。认真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投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0.02亿元;投入公益性岗位补贴140万元,助力我县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投入城乡低保资金0.61亿元,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受益城乡低保户、五保户8,871人,逐年提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投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1.96亿元;投入被征地老龄农民生活补助金1.06亿元;投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金2.29亿元;投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0.13亿元;投入农村幸福院建设及运营补助资金0.11亿元;投入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0.39亿元;投入县精神病院建设0.86亿元,有力促进社会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开展“助残工程”为贫困残疾人送温暖活动,投入0.48亿元加大投入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金和护理补贴,关爱残疾人弱势人群体。

5.加强社会综合治理方面。投入3.27亿元,深入推进“平安闽侯”、“雪亮工程”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经费保障,支持公安、武警、消防等设施装备投入,切实保障城市安全底线。

(三)重管理强机制,深化财政改革有新作为

按照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推进预算的全面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推进预算科学精准管理,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1.强化预算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全口径预算体系管理,加强四本预算统筹衔接。进一步规范和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县级部门和乡镇公开操作规程,向社会公开除涉密信息外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内容全面性、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不断提升。制定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办法,全面实现县本级国库集中支付无纸化运行。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力度,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等专项检查。

2.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推动预算绩效管理目标、监控、自评全流程覆盖,实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涉及项目100个、金额30.8亿元。采用通报、督导等多种方式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快预算支出,提高资金运转速度,全年支出进度按季序时均衡推进。完善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制度,统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民生支出项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3.积极防控债务风险。严格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完善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将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情况提升为“三大攻坚战”绩效考核指标。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组织开展全口径债务监测清查工作,摸底排查各单位债务底数,建立政府性债务月报制度,推进债务风险监管常态化。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加强对中长期政府支出责任的审核和监控,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整改清退不规范的政府购买服务、PPP项目,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4.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一是开展“1+X”检查,组织相关科室开展元旦春节期间、五一端午期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纪律等作风建设集中督查工作;二是组织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根据统一部署有针对性地挑选四家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三是关于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确保财政监督取得实效。

5.开展惠民资金网建设工作。继续推进惠民资金网建设工作,新增村居建设项目上线,闽侯县住建局、计生协、卫计局等13个县直业务部门48个惠民资金项目9.28亿元的资金上线公示,供社会查询监督。

6.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推进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常态化、长效化,有效防范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推行网上超市模式,实现采购活动全过程电子化管控,提高政府采购公开度、透明度。认真做好人大审查意见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承办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2 件,全部按时办理完毕,答复满意率百分之百。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按照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新起点、扬帆新征程、展示新作为、建功新时代,以财政工作的新业绩护航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为开创新时代闽侯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表一:2018年全县财政收入情况表

附表二: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2018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

附表五:2018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表六:2018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科目支出情况表

附表七:2018年县本级省市专项补助支出情况表

附表八:2018年县本级对乡镇财政转移支付情况表

附表九:2018年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附表十:2018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2018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