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侯县2019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0-10-23 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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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会议

       

 

                                        关于闽侯县2019财政决算的报告

 

 

闽侯县财政局

 2020年10月23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各位代表:

   2019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财政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高质量发展,深入基层,到一线去,大干120天,以积极的财政政策应对复杂经济形势和减税降费对财政形成的冲击,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着力保障民生支出,推进全县经济稳定发展,为我县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16.31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3.23亿元,总量均位居全省县(市)区第

一、全县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16.31亿元(县本级91.19亿元,高新区25.1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96%,同比减收10.45亿元,减少8.24%。其中,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3.23亿元(县本级56.42亿元,高新区16.81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1.98%,同比减收6.84亿元,减少8.53%。

2、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3.2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9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6.51亿元;调入资金12.1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1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90亿元;收入合计115.83亿元(县本级95.72亿元,高新区 20.11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29亿元(含上级补助和上年结转支出等,下同),比上年增加6.60亿元,增长6.61%;上解上级支出2.81亿元;调出资金0.1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0.7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7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16亿元;支出合计112.47亿元(县本级92.62亿元,高新区20.04亿元)。

上述收支相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结转3.36亿元(县本级3.10亿元,高新区0.26亿元),其中项目结转3.36亿元,按规定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及平衡情况

 全县基金收入99.94亿元(县本级54.70亿元,高新区45.2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109.4%,同比增收16.65亿元,增长19.99%;上年结余收入14.20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36亿元;调入资金0.1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亿元;收入合计119.63亿元(县本级63.9亿元,高新区 55.73亿元)。

全县基金支出85.41亿元,同比增支24.44亿元,增长40.09%;上解上级支出6亿元;调出资金12.14亿元;支出合计103.55亿元(县本级56.44亿元,高新区47.11亿元)。

上述收支相抵,全县政府性基金结转16.08亿元(县本级7.46亿元,高新区8.62亿元),按规定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三)社保基金收支及平衡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64亿元(县本级14.64亿元),比上年减少7.92亿元,减少35.11%;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16亿元(县本级12.16亿元),比上年减少8.04亿元,减少39.8%,收支减少的原因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上划市财政。上述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转2.48亿元,年末滚存结转19.56亿元(县本级19.56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及平衡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30万元(县本级3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3.04%,比上年减少90万元,减少7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0万元,比上年减少120万元,减少100%。上述收支相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结转30万元,按规定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支出106.29亿元(县本级87.9亿元,高新区18.39亿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8.36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1.88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37.18亿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6.28亿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10.23亿元,对企业补助4.59亿元,对企业资本性支出1.90亿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94亿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7.04亿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76亿元,其他支出2.13亿元。

、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2019年,县财政局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严格按照省厅核定债务限额控制债务规模,严控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存量债务,努力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一)2019年债务限额及余额变动情况。2019年省财政厅核定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49.47亿元(一般债务24.87亿元、专项债务24.60亿元2019年,偿还债务0.71亿元,举借9.13亿元,2019年末,全县债务余额41.31亿元(县本级34.13亿元,高新区7.18亿元),比上年32.89亿元增加8.42亿元,当年偿还0.71亿元,债务余额未超过省财政厅核定的债务限额。全县债务余额41.31亿元主要是:地方政府债券41.30亿元,世行贷款医改促进项目、结核病项目0.01亿元。

(二)2019年债券资金使用情况。2019省财政厅下达我县债券转贷资金9.13亿元(县本级9.13亿元其中:1.新增一般债券资金4.13亿元,用于:洪塘大桥拓宽改建工程项目县级承担1.66亿元、闽侯二桥0.42亿元、乌龙江大道(上街段)堤防工程0.45亿元、安置房工程0.94亿元、竹岐新区三号路道路工程0.28亿元、麦浦河0.38亿元;2.专项债券5亿元,用于:县土地储备发展中心土地储备项目(其中甘蔗安置地收储项目0.7亿元、上街镇旗山湖项目1.8亿元、南通镇二期安置房项目0.39亿元、青口安置房收储项目2.11亿元)。债券资金已全部支出。

(三)债务风险指标情况。根据财政部测算,闽侯县2019年一般债务率11.7%、专项债务率5.9%、综合债务率6.24%等相关指标均低于预警线(100%),债务风险总体处于较低水平。

县本级(含高新区本级,不含乡镇)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全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3.23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2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6.52亿元;调入资金12.13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4.14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6亿元;收入合计113.18亿元(闽侯县本级93.18亿元,高新区本级20亿元)

全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55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1.23亿元;上解省市财政支出2.81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0.71亿元;调入稳定调节基金2.04亿元;调出资金0.13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16亿元;支出合计112.63亿元(闽侯县本级92.89亿元,高新区本级19.74亿元)。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合计113.18亿元,支出合计112.63亿元,收支相抵,结转0.55亿元,其中:项目结转下年支出0.55亿元(闽侯县本级0.29亿元,高新区本级0.26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及平衡情况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99.94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3.86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35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5亿元调入资金0.13亿元;收入总计119.28亿元(闽侯县本级62.89亿元,高新区本级56.39亿元)。

县本级基金预算支出77.4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0.14亿元调出资金12.13亿元上解省市财政支出6亿元合计支出105.76亿元(闽侯县本级57.97亿元,高新区本级47.79亿元)。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合计119.28亿元,支出合计105.7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13.52亿元(闽侯县本级4.92亿元,高新区本级8.6亿元)。

(三)县本级公共财政安排民生重点支出情况

2019年,县财政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支出县本级各类与民生直接相关、密切相关的支出达69.65亿元闽侯县本级54.86亿元,高新区本级14.29亿元),占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0.31%闽侯县本级80.27%,高新区本级80.45%

1)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民生支出37.60亿元闽侯县本级29.67亿元,高新区本级7.93亿元)。其中:教育支出19.36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62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亿元、卫生健康支出7.75亿元、住房保障支出0.67亿元。

2)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民生支出32.05亿元闽侯县本级25.18亿元,高新区本级6.87亿元)。其中:科技支出3.8亿元、节能环保支出2.22亿元、城乡社区支出17.76亿元、农林水支出5.34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83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78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03亿元、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支出0.29亿元。

(四)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2019年全县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6.51亿元闽侯县本级15.03亿元,高新区本级1.48亿元),比上年增加1.33亿元,增长8.76%。其中:

1、争取返还性收入及一般转移性收入10.31亿元闽侯县本级10.05亿元,高新区本级0.26亿元),比上年增加2.09亿元,增长25.43%,主要项目:返还性收入3.65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24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0.19亿元,结算补助收入0.49亿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0.08亿元,可用于“三保”的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4.12亿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0.54亿元。返还性收入及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属于财力性补助,我县均已纳入年初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一般预算平衡及指定的农村税费改革镇村运转经费补助、公共安全、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等支出。

2、争取专项转移支付收入6.20亿元闽侯县本级4.98亿元,高新区本级1.22亿元)。主要项目为:一般公共服务补助0.14亿元、国防0.01亿元、教育补助0.08亿元、科学技术0.85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0.04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补助0.23亿元、医疗卫生补助0.32亿元、节能环保补助0.34亿元、城乡社区事务补助0.52亿元、农林水补助0.79亿元、交通运输0.11亿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补助(主要是对企业补助)0.81亿元、商业服务业等补助0.48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0.33亿元、住房保障0.09亿元、其他补助0.06亿元。上述收入根据规定用途实行专款专用,2019年我县共下达专项转移支付5.81亿元。

3、争取基金专项补助收入0.35亿元闽侯县本级0.34亿元,高新区本级0.01亿元),主要项目为:社会保障和就业专项0.11亿元,城乡社区专项0.14亿元,农林水专项0.01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0.09亿元。2019年我县已按规定用途下达基金专项补助0.34亿元。

(五)对乡镇补助支出情况

2019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对乡镇补助支出21.23亿元闽侯县本级20.17亿元,高新区本级1.06亿元),其中:体制基数2.03亿元,财政增超收分成3.04亿元,补助支出16.16亿元。

2019县本级政府性基金对乡镇补助支出10.14亿元闽侯县本级10.14亿元)其中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补助10.02亿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0.07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2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相关支出0.03亿元。

(六)上解上级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上解省市财政支出2.81亿元闽侯县本级2.68亿元,高新区本级0.13亿元)其中:闽侯县本级上解2.68亿元主要是:体制上解支出0.66亿元,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专项上解0.06亿元,江河下游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上解0.03亿元,重点流域生态保护资金专项上解0.35亿元,农村信用社企业所得税省级分成部分上解0.17亿元,上缴就业调剂金0.01亿元,中央统筹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上解0.16亿元,精准扶贫资金上解0.16亿元,上解2019年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资金0.02亿元,划转税务部门经费基数0.15亿元,2019年省以下检察院转隶人员相关经费清算上解0.02亿元,津补贴调节基金上解0.09亿元,闽侯县、鼓楼区软件园上解0.32亿元,2018年城乡居民医保亏损负担资金结算0.21亿元,扣缴福州至厦门铁路客运专线(福州段)应缴土地报批费用0.27亿元。高新区本级上解0.13亿元主要是:划转税务部门经费基数0.04亿元,扣缴闽江师专附属实验小学2019年办学经费0.09亿元。

政府性基金上解省市财政支出6亿元(闽侯县本级6亿元),支出项目为2018年县资规局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

(七)预备费使用情况

2019年度县本级预算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以内安排预备费1.85亿元,2019年动用预备费1.85亿闽侯县本级1.5 亿元,高新区上解0.35 亿元)其中县本级 1.5 亿元主要是:县本级用于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旗山湖工程0.8亿元,安平浦流域综合整治工程0.7亿元;高新区本级0.35亿元,主要用于国资公司注册资本金0.3亿元,闽江师专二期马保中小学项目10月工程进度款0.02亿元,中国人民银行闽侯县支行奖补资金0.03亿元。

(八)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2019县本级收回财政存量资金4.72亿元,加上2018年收回结转使用11.29亿元,合计16.01亿元闽侯县本级16.01亿元)2019年已统筹使用12.39亿元闽侯县本级12.39亿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 4.86亿元,教育支出3.53亿元,农林水支出1.71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4亿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41亿元,公共安全支出0.38亿元

(九)项目结转使用情况

上年末县本级项目资金结转1.19亿元闽侯县本级0.21亿元,高新区本级0.98亿元)2019年已全部使用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亿元,公共安全支出0.1亿元,教育支出0.38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17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2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2亿元,节能环保支出0.02亿元,城乡社区支出0.08亿元,农林水支出0.05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3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6亿元,金融支出0.01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9亿元,其他支出0.06亿元

上年末预算单位存量资金12.64亿元闽侯县本级12.64亿元)2019年由县财政收回4.72亿元,已使用6.99亿元,主要用于教育支出1.48亿元,城乡社区支出1.36亿元,卫生健康支出1.31亿元,农林水支出0.75亿元,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47亿元

(十)“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16.8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37.04万元、公务接待费(“三公”经费)支出79.46万元,合计1433.31万元闽侯县本级1406.37元,高新区本级26.98元),同比减少326万元(县本级302.62万元,高新区本级23.38万元)减少29.44%闽侯县本级-17.71%,高新区本级-46.4%),同比减少的原因主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上述数据来源于2018年、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2019年预算执行效果和落实人大有关决议情况  

按照县十八届人大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县人大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闽侯县本级财政部门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责,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不断完善财政宏观调控,更好的为创建新闽侯提供财力保障。

  (一)加力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坚持把不折不扣落实更大规模减税降费作为 2019 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头等大事,第一时间抓好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对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六税两费”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减免、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规范有关政府性基金等政策全年新增减税降费13亿元,确保政策真落地企业真受益。

二是持续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认真贯彻县政府关于坚持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始终把扶持产业作为落实赶超的重要支撑。投入3.28亿元,完善福州青口投资区、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鸿尾园区、白沙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民营企业大力实施技术改造、增资扩产,对年度技改投资额达5亿元(含)以上的重大项目,补助资金上限由0.08亿元提升至0.1亿元。继续实施企业研发投入分段补助政策,科技研发分段补助0.09亿元。

(二)坚持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坚持不懈打好三大攻坚战。

一是积极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积极防控债务风险。严格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完善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将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情况提升为“三大攻坚战”绩效考核指标。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组织开展全口径债务监测清查工作,摸底排查各单位债务底数,建立政府性债务月报制度,推进债务风险监管常态化。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根据财政部通报结果,我县一般债务率、专项债务率、综合债务率等各项指标均低于警戒线,债务风险总体处于较低水平。  

二是大力支持脱贫攻坚。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闽侯县乡村振兴2019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建立乡村振兴战略经费投入长效机制。投入乡村振兴资金6.2亿元,支持造福工程、建设幸福家园项目,加快实施防洪工程、农村安全饮水、水利水毁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扶持建档立卡贫困村和经济发展薄弱村,实施四绿工程、病害虫防治等林业生态环境治理。投入0.35亿元,对口支援宁夏隆德、陕西富平、漳州平和等扶贫协作县。

三是积极支持污染防治。投入2.33亿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开展“垃圾分类不落地”试点工作,支持城乡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城乡公厕提升改造、闽江流域闽侯境内水环境治理等。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建设宜居环境改善村容村貌,打造生态宜居的新农村。

(三)加快民生社会事业发展,推动城市高品质建设

2019年全县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要求,切实兜牢“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底线,加大民生支出投入力度,民生保障得到切实强化。闽侯县本级民生支出县本级54.8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80.27%,完成57项省市县三级为民办实事项目。

一是投入教育资金12.98亿元,助力教育优先发展。安排1.25亿元用于扶贫助学、生均公用经费等惠生工程,保障每个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安排9.52亿元用于校舍安全建设项目,继续实施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薄弱校改造、“全面改薄”、扩容工程、公办幼儿园建设等项目,已竣工县第二实验小学青口大义幼儿园等17个项目,在建项目14个,新增各类学位9318个,有效缓解重点地区学位紧张问题,全县中小学校园面貌及城区教育布局进一步改观;支持开展合作办学,着力快速提升薄弱片区的教育质量,推进区域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是投入卫生健康资金7.12亿元,推进医疗卫生发展。将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由人均510元提高至550元,完善城乡基本医疗、城乡医疗救助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城乡居民医保一体化进程。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县医院新病房大楼等10个医疗卫生项目加快建设,竹岐卫生院新院建成投用。实施基本药物补助及药品零差率补助,减轻群众药品负担。

三是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7.42亿元,筑牢社会保障体系。完善城乡低保、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社会保障机制,兜住基本民生底线。县社会福利中心投入运营,青口、上街、荆溪、白沙照料中心及小箬、廷坪敬老院建成投用。鼓励和吸引各类人才就业创业。

四是投入文体事业资金1.59亿元,支持文体事业发展。安排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支持闽都民俗园建设、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完善文物保护工作,加大文物征集保护力度。

五是投入公共服务资金7.73亿元,加强社会综合治理。深入推进“雪亮工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完善公安基层派出所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经费保障,切实保障城市安全底线。

六是投入城市建设资金14.73亿元,加快宜居城市建设。投入4.28亿元,推动轨道交通2号线、洪塘大桥拓宽改造、福州绕城高速东南段项目等同城化项目建设。投入7.32亿元,用于安置房回购、裸房整治、旧城改造项目,提升城市安居工程建设,全面支持旗山湖、闽侯二桥项目建设,实施乌龙江大道(上街段)改造、福银高速互通、省委党校周边配套道路、洪塘大桥西桥头至国宾大道拓宽改造工程城镇路交通网基础设施,完善城市交通路网体系。

(四)全面实施预算管理,推进预算科学精准管理

一是强化预算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全口径预算体系管理,加强四本预算统筹衔接。进一步规范和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县级部门和乡镇公开操作规程,向社会公开除涉密信息外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内容全面性、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不断提升。制定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办法,全面实现县本级国库集中支付无纸化运行。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力度,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等专项检查。

二是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推动预算绩效管理目标、监控、自评全流程覆盖,实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涉及项目100个、金额30.8亿元。采用通报、督导等多种方式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快预算支出,提高资金运转速度,全年支出进度按季序时均衡推进。完善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制度,统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民生支出项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是严守“三保”支出底线。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把“三保”工作作为重中之重,严格按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资金安排原则,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减一般性支出,按照“零增长”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加大统筹力度,保证重点支出需要积极筹措财政资金,及时足额确保 “三保”支出的资金需求。着力优化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促进就业创业,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强化民生兜底保障,促进文化事业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成就感、幸福感。

四是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推进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常态化、长效化,有效防范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推行网上超市模式,实现采购活动全过程电子化管控,提高政府采购公开度、透明度。认真做好人大审查意见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承办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委员提案2 件,全部按时办理完毕,答复满意率百分之百。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县委和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按照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高质量发展与实现赶超有机统一起来,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继续实施减税降费,培育创新环境,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控制一般性支出,突出保基本、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增强财政可持续性,为建设新闽侯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附表一:2019年全县财政收入情况表

附表二: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2019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2019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

附表五:2019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表六:2019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科目支出情况表

附表七:2019年县本级省市专项补助支出情况表

附表八:2019年县本级对乡镇财政转移支付情况表

附表九:2019年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附表十:2019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2019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