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侯县2021年财政决算的报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2-10-14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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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关于2021年县本级财政

决算的报告

                                                 (2022929日在县第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6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闽侯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县本级财政决算情况,请予以审议。

2021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财政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坚持新发展理念,致力高质量发展,沉着冷静应对风险挑战,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和民生改善,圆满完成年度预算任务。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49.09亿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5.18亿元,总量均位居全省县(市)区第三位。

一、全县(含高新区,下同)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49.09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3.62%,同比增收23.04亿元,增长18.28%。其中,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5.1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84%,同比增收17.04亿元,增长21.81%

2、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5.1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48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6.86亿元;调入资金0.04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2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14亿元;收入合计123.91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8.7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2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1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57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18亿元;支出合计116.85亿元。

上述收支相抵,全县一般公共预算结转7.06亿元,其中项目结转7.06亿元,按规定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及平衡情况

 全县基金收入74.7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84.08%,同比减收67.2亿元,减少47.33%;上年结余收入13.17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4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62亿元;收入合计92.06亿元。

全县基金支出87.4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28亿元;调出资金0.0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96亿元;支出合计91.73亿元。

上述收支相抵,全县政府性基金结转0.33亿元,按规定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三)社保基金收支及平衡情况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7.56亿元,比上年减收0.15亿元,减少1.95%;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支出6.72亿元。上述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转0.84亿元,年末滚存结转10.76亿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及平衡情况

全县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4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32%,比上年减收3万元,减少2%;上年结余收入3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万元;收入合计199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107万元;调出资金53万元;支出合计160万元。

上述收支相抵,全县国有资本经营结转39万元,按规定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支出情况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支出98.71亿元其中:机关工资福利支出12.5亿元,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11.2亿元,机关资本性支出(一)26.48亿元,对事业单位经常性补助16.8亿元,对事业单位资本性补助3.26亿元,对企业补助9.45亿元,对企业资本性支出1.03亿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5亿元,对社会保障基金补助5.44亿元,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0.98亿元,其他支出6.62亿元。

二、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情况

2021年,县财政局持续加强和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按照省厅核定债务限额举借债务,严控政府隐性债务增量,妥善化解存量债务,加强债务变动统计监测,努力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一)2021年债务限额及余额变动情况。

2021年省财政厅核定闽侯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70.61亿元(一般债务32.82亿元、专项债务37.79亿元)。

2021年,全年偿还债务6.08亿元(含再融资债券偿还3.28亿元),举借9.82亿元,2021年末全县债务余额59.41亿元,比上年增加3.74亿元,债务余额未超过省财政厅核定的债务限额。全县债务余额59.41亿元主要是:地方政府债券59.37亿元,世行贷款医改促进项目、结核病项目0.04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处于较低水平。

(二)2021年债券资金使用情况。省财政厅下达我县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9.79亿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4.1亿元、专项债券2.41亿元,再融资债券3.28亿元。

1.新增一般债券资金4.1亿元,用于闽侯二桥2.31亿元(乡村振兴项目)、南通文山至祥谦兰圃村段道路拓宽改造工程1.60亿元。

2.新增专项债券2.41亿元,其中:用于县医院新病房大楼0.7亿元、上街中心卫生院扩征建设项目0.31亿元、白沙中心卫生院新院项目0.3亿元、2021年闽侯县幼儿园工程项目0.3亿元、竹岐乡、鸿尾乡供水工程项目0.5亿元、2021年闽侯县乡镇公交场站建设项目0.3亿元。

3.再融资债券3.28亿元,用于偿还2021年到期的债券本金。

三、全县本级(含高新区本级,不含乡镇)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全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5.1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0.83亿元;上级补助收入16.86亿元;调入资金0.0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6.2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57亿元;收入合计121.67亿元

全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7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1.0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2.28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2.1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71亿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18亿元;支出合计115.16亿元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合计121.67亿元,支出合计115.16亿元,收支相抵,结转6.51亿元,其中:项目结转下年支出6.5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及平衡情况

全县本级基金收入74.7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12.5亿元;上级补助收入0.49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62亿元;收入合计91.39亿元

全县本级基金预算支出63.26亿元;补助下级支出24.06亿元,上解上级支出0.28亿元;调出资金0.0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3.96亿元;支出合计91.57亿元

收支平衡情况:收入合计91.39亿元,支出合计91.57亿元,收支相抵,结转-0.18亿元。

(三)全县本级公共财政安排民生重点支出情况

2021年,县财政调整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支出,全县本级各类与民生直接相关、密切相关的支出达73.82亿元,占全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3.01%

1)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民生支出35.94亿元。其中:教育支出20.17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5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5亿元、卫生健康支出5.62亿元、住房保障支出1.45亿元。

2)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民生支出37.88亿元。其中:科技支出1.6亿元、节能环保支出2.48亿元、城乡社区支出23.87亿元、农林水支出3.79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53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44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91亿元、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支出0.26亿元。

(四)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安排情况

全县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7.35亿元,其中:

1、争取返还性收入及一般转移性收入14.07亿元,主要项目为:返还性收入3.65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21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0.27亿元,结算补助收入0.78亿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0.05亿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44亿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0.67亿元。返还性收入及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属于财力性补助,我县均已纳入年初预算统筹安排,主要用于一般预算平衡及指定的农村税费改革镇村运转经费补助、公共安全、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农林水等支出。

2、争取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79亿元。主要项目为:一般公共服务补助0.04亿元、国防补助0.0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补助0.02亿元、医疗卫生补助0.03亿元、节能环保补助-0.02亿元、城乡社区事务补助0.18亿元、农林水补助0.87亿元、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补助(主要是对企业补助)1.09亿元、商业服务业等补助0.29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补助0.04亿元、住房保障补助0.22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补助0.01亿元、其他收入补助0.01亿元。上述收入根据规定用途实行专款专用,2021年我县共下达专项转移支付2.78亿元。

3、争取基金专项补助收入0.49亿元,主要项目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0.0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专项0.06亿元,城乡社区专项0.29亿元,其他政府性基金0.13亿元。2021年我县已按规定用途下达基金专项补助0.48亿元。

(五)对乡镇补助支出情况

全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对乡镇补助支出11.09亿元,其中:体制基数1.7亿元,财政增超收分成5.21亿元,补助支出4.18亿元。

全县本级政府性基金对乡镇补助支出24.06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24.06亿元。

(六)上解上级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上解省市财政支出2.28亿元,其中:闽侯县本级上解1.79亿元,主要是:体制上解支出1.01亿元,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专项上解0.06亿元,江河下游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上解0.03亿元,农村信用社企业所得税省级分成部分上解0.15亿元,就业调剂金上缴0.02亿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增值税返还资金地方扣款上解0.02亿元,上解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资金上解0.12亿元,划转税务部门经费基数0.15亿元,上划国防领域相关支出预算上解0.04亿元,津补贴调节基金上解0.09亿元,软件园F区、G2021年度缴纳税收财力结算上解0.08亿元,上解2020年县级公安机关送检DNA生物耗材经费结算0.01亿元,2021年度科级行政挂职类博士配套补助经费上解0.01亿元。高新区本级上解0.49亿元,主要是:上解2021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有关资金上解0.04亿元,划转税务部门经费基数0.04亿元,福州迈新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财力结算0.15亿元,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财力结算0.1亿元,福州真兰水表有限公司财力结算0.03亿元,扣缴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实验小学2020年度办学经费0.1亿元,福建仙芝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力结算上解0.03亿元。

政府性基金上解省市财政支出0.28亿元,支出项目为2020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资金0.28亿元。

(七)预备费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全县预算按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以内安排预备费1.81亿元,2021年动用预备费1.81亿,其中:县本级1.5亿元,主要是: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0.34亿元,建投注册资本金1.16亿元;高新区本级0.21亿元,用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0.21亿元。

(八)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加大盘活存量资金力度,2021年县本级收回财政存量资金2.61亿元,加上2020年收回结转使用7.83亿元,合计10.44亿元。2021年已统筹使用9.36亿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91亿元,国防支出0.02亿元,公共安全支出0.22亿元,教育支出1.51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01亿元,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0.2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亿元,卫生健康支出2.5亿元,城乡社区支出0.75亿元,农林水支出0.25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01亿元,商业服务业支出0.11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支出0.06亿元,住房保障支出0.06亿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7亿元,其他支出1.64亿元。

(九)项目结转使用情况

上年末县本级项目资金结转0.83亿元2021年已全部使用,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5亿元,教育支出0.06亿元,科学技术支出0.01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05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02亿元,卫生健康支出0.01亿元,城乡社区支出0.03亿元,农林水支出0.07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02亿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6亿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15亿元,其他支出0.15亿元。

上年末预算单位存量资金12.93亿元,2021年由县财政收回10.91亿元,已使用1.89亿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2亿元,公共安全支出0.02亿元,教育支出0.08亿元,科技支出0.04亿元,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0.03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1亿元,卫生健康支出0.17亿元,节能环保支出0.2亿元,城乡社区支出0.95亿元,农林水支出0.39亿元,交通运输支出0.19亿元,商业服务业支出0.04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01亿元,住房保障支出0.12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01亿元,其他支出0.24亿元。

(十)“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县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47.1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9.94万元,“三公”经费合计1397.08万元,同比增长46.95万元,增长3.48%,同比增支的原因主要是高新区公车辆购置费用增加。(上述数据来源于2020年、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四、2021年预算执行效果和落实县人大有关决议情况 

按照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县人大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闽侯县本级财政部门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责,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不断完善财政宏观调控,更好的为创建新闽侯提供财力保障。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助力企业提质增效

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供给侧改革和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综合施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2021年累计为企业减免税费4.56亿元。县本级投入各类惠企资金5.85亿元,有效降低企业成本,保障企业稳岗就业,助力企业提质增效。投入资金0.99亿元,加大企业科技研发、技术改造支持力度,将传统的工业大县打造为科技强县。整合组建“四大”国有企业,加大投资力度,打造优质投融资平台,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2021年累计融资申债47.39亿元。

(二)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投入资金14.72亿元,助力教育优先发展。支持深入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重点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工资待遇落实,继续支持乡村地区改善办学条件,不断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巩固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发展。加快新校舍建设,改善中小学办学条件,补齐城乡学校教育短板。

投入资金7.29亿元,强化社会保障托底。继续提高革命“五老”等生活补助水平和优抚对象等人群的补助标准。落实各项补助政策,支持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等支出。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进一步落实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投入资金7.57亿元,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大新冠疫情防控补助资金投入力度,优先保障疫情防控经费,未雨绸缪,防范和应急处理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推进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革,支持县医院新病房大楼、乡镇卫生院改扩建建设和设备购置,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水平,提升县域医共体能力。

投入资金2.75亿元,深入开展“平安闽侯”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雪亮工程”建设,建立立体化防控体系,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加强安保工作,加强公安局“两所一队”、小型消防站建设,打造法治闽侯、和谐闽侯。

(三)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协同发展

投入资金5.89亿元,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遵循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发挥当地资源特色优势,大力支持发展金鱼、橄榄及林下经济等品牌农业产业,打造农业新产业新业态。大力支持城乡水系综合治理,加快安平浦安全生态水系建设、福州地区大学旗山湖工程、乌龙江沿岸生态修复和淘江及其支流防洪工程等水利工程建设,提升城乡防洪排涝能力。加强东西部结对帮扶,持续推进与宁夏隆德、陕西富平等扶贫协作,推动山海协作实现共同富裕。

投入资金93.33亿元,全面推进与新时代滨江新城相衔接的新型城镇化。其中:投入资金48.97亿元,加快建设中心大县城、东南汽车城、福州大学城、南通科学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推进闽侯二桥、南通文山至祥谦兰圃村段道路拓宽改造、农村公路建设、县委党校行政学校新校区、县城公交场站建设,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40.66亿元,加快推进安置房建设及拆迁安置工作,筑起人民安居梦,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投入资金3.7亿元,全力支持福州地铁2号、5号线、洪塘大桥拓宽改建、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F1快线、福平铁路建设等省市县重点项目建设资金。

(四)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着力推动绿色发展

投入资金3.09亿元,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开展“整洁闽侯”行动,加大大气污染和污水管网投入,采用垃圾压缩外运、环卫一体化等社会购买服务,支持县城污水厂、大学城污水厂污水处理和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进一步提升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健全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环境治理机制,强化水流域综合整治和农村饮水安全,建成绿色生态宜居新闽侯。

(五)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是继续坚持政府过紧日子。从严编制预算,执行中严把支出关口,除疫情防控等必要增支外,其他支出总体上控制在批准的预算规模内。定期评估县级一般性支出情况,加强预算执行监控结果运用,推动及时堵塞漏洞、改进管理。督促部门厉行勤俭节约,可开可不开的会坚决不开,可办可不办的培训坚决不办,可暂缓实施的支出项目资金、各类沉淀资金及时缴回财政,可统筹整合的预算资金及时调整支出用途,将过紧日子的要求落到实处。

二是持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全面实施零基预算改革,严格预算编制管理,改变“基数+增长”预算编制方式,以零为基点编制预算,一切从实际需要出发。基本支出实行定员定额。完善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和项目库建设,注重项目事前评估,其中财政性投资项目入库生成要求完备国土空间利用规划评估(用地预审、可行性研究、安全评估、环保评估、文物保护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物有所值(绩效)评估、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未纳入预算项目库的项目一律不再安排预算。加强绩效结果应用,将绩效结果作为预算安排、资金分配、政策调整的重要依据。

三是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更加突出绩效导向,针对重点环节持续完善绩效管理制度框架,印发实施《闽侯县财政局关于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工作质量考核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提高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的工作质量和效率。加强绩效目标审核,建立健全绩效目标与预算同步申报、同步审核、同步批复下达的工作机制。

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加强国有资产报表报告管理制度,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资产租金管理。加强县四大投国有企业管理,持续推进县国有企业重组和整合,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

五是强化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持续发力严纠“四风”,开展“四风”、公务用车开支等问题监督检查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政氛围。积极开展部门预算编制、预决算公开和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好预算法律的权威性。围绕服务财政管理,强化资金监督检查,重点关注扶贫、教育、交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保障性住房等涉及民生的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注重开展事前和事中监督检查,突出对财政管理体制运行情况和各项财政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

2022年,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2022年确定的工作任务和目标,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为助力建成“科教名城、产业强城、宜居新城”新时代滨江新城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附表一:2021年全县财政收入情况表

附表二: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2021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表

附表五:2021年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表六:2021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科目支出情况表

附表七:2021年县本级省市专项补助支出情况表

附表八:2021年县本级对乡镇财政转移支付情况表

附表九:2021年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附表十:2021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2021年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