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侯县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4-05-05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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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闽侯县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4年1月10日在闽侯县第十七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闽侯县财政局局长   吴文钦

各位代表:

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认真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扎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全力保障经济社会领域重点支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较好地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任务。

一、2013年财政预算及预算调整情况

(一)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的2013年财政收支预算。2013年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原“不含基金财政总收入”,下同)预算为70亿元,比增12.9%,其中: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原“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下同)预算为41.37亿元,比增10.9%。根据现行体制实现县级财力42.28亿元,相应安排公共财政支出(原“一般预算支出”,下同)42.28亿元,比增35.4%。2013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51.37亿元,比增2.3%。201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51.37亿元,比增25.6%。

(二)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调整2013年财政支出预算。2013年公共财政支出调整为49.52亿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24亿元,增长17.1%。主要原因:一方面由于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增收6.53亿元,相应安排支出;另一方面是为了减少本年滚存结余动用县本级历年净结余0.29亿元。2013年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为87.64亿元(含省、市对县财政体制政策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36.27亿元,增长70.6%。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增收36.46亿元,相应安排支出。

二、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以下数据为预计数,在决算编制中将有所调整,待决算编成后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批。

(一)全县公共财政收支执行情况。

2013年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不含基金,含上划中央收入26.17亿元)74.07亿元,完成预算70亿元的105.8%,比上年增收11.13亿元,增长17.7%;地方公共财政收入47.9亿元,完成预算41.37亿元的115.8%,比上年增收9.37亿元,增长24.3%。

据快报统计,2013年全县公共财政支出57.98亿元(含省、市专项和上年结转支出,下同),比增40.8%。

(二)县本级法定项目、民生项目、发展项目支出情况

1.法定项目支出19.41亿元,比增36.2%,其中:

(1)教育支出16.07亿元,比增34.5%;

(2)农业支出2.58亿元,比增38%;

(3)科技支出0.76亿元,比增26.5%。

2.民生项目支出10.23亿元,比增37.3%,其中:

(1)文化支出1.35亿元,比增65.4%;

(2)卫生支出4.13亿元,比增43.2%;

(3)计生支出0.87亿元,比增28.7%;

(4)社会保障支出1.92亿元,比增25.3%;

(5)生态、环保等其他民生支出1.96亿元,比增21%。

3.发展项目支出10.06亿元,比增36.5%,其中,主要项目是:

(1)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0.69亿元;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36亿元;

(3)扶持企业发展支出3.03亿元;

(4)国有资本经营投资4.11亿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全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3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87.83亿元,比上年增加34.28亿元,增长64%,完成预算51.37亿元的171%,其中:土地基金收入86.19亿元,比上年增加34.02亿元,增长65.2%,完成预算50亿元的172.4%;政府性基金支出86.06亿元(含省、市对县财政体制政策支出),比增63.3%。根据省、市对县财政体制政策,当年县级可供安排基金财力57.72亿元,县本级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57.72亿元,比增27.8%。

2.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执行情况。

(1)土地出让成本支出36.33亿元,其中,主要项目是:

①征迁补偿支出21.33亿元;

②土地报批费用5.57亿元;

③县、乡工业区“三通一平”建设3.97亿元;

④被征地农民保障支出4.24亿元。

(2)民生项目支出13.99亿元,其中,主要项目是:

①住房保障支出7.43亿元;

②小城镇建设支出5.69亿元。

(3)发展项目支出(重点项目)5.78亿元,其中:

①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76亿元;

②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2亿元。

(4)其他专项基金支出(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1.62亿元。

三、2013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主要特点

(一)明确责任,狠抓收入

坚持把财政收入作为中心工作来抓,密切关注财税政策调整,深入分析其对财政经济运行的影响,并及时提出应对措施,提高组织收入水平。积极应对持续加大的财政增收压力,主动配合税务部门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项目、重点税源的分析和监管,努力培植新的税收增长点。竭尽全力争取永辉超市、阳光集团等机遇性税源在我县纳税,实现收入近亿元;想方设法促进房地产企业提速快建,实现建设与纳税同步,全年房地产业税收入库25.35亿元,比增80.6%;理顺非税收入收缴渠道,组织国有资产收益等非税收入9.9亿元,确保全年收入任务圆满完成。

(二)落实政策,促进发展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导向作用,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降低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稳步推进“营改增”试点。兑现437家工业企业及外贸流通性企业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即征即奖”资金1.46亿元,不断减轻企业负担。兑现外贸企业出口退税4.61亿元,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拨付企业技改等资金1.69亿元,支持企业增产量、上规模,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兑现外出经营建安企业及物流企业扶持资金0.06亿元,努力营造回归企业良好的软环境。

增强科技创新活力。科技支出0.76亿元,比增26.5%。其中:拨付资金0.4亿元,支持创新平台建设、科技重大项目、科技基础研究、建设企业技术中心等,鼓励产学研加速整合,激发中小企业创新动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三)统筹协调,服务重点

推进城镇化进程。拨付2.9亿元支持县城旧城改造,一期改造初显形象,连接新旧县城的交通南路、横街路建成投入使用,安置房已建成27幢3216套;拨付5.69亿元积极推进青口、荆溪、白沙等省、市综合改革试点小城镇建设,87个小城镇建设项目正抓紧实施,青口小城镇核心功能区中央公园、公交车首末站、壶山安置房和荆溪新城中路、永丰安置房项目加快推进,县人民医院(青口)、东南学校建成投入使用,青口文体中心、荆溪科技文体中心、荆溪江滨路、白沙旧街景观改造(一期)相继建成;拨付8.51亿元,用于上街大学城建设,庄南、联心、厚美等一批安置房基本建成。

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拨付4.05亿元用于市政项目建设,新南港大桥、乌龙江大道等工程进展顺利;竹岐新区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全面推进。拨付3.97亿元用于工业园区建设,青口投资区配套设施更加完善,东台、五虎山片区开发全面铺开;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一期延伸区及白沙园、竹岐园、鸿尾园加快建设,园区集聚效应不断增强。

改善民生,保障有力

保障为民办实事资金。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认真测算方案,积极筹措资金,安排15.6亿元保障2013年县委、县政府确定的10个方面76项为民办实事项目顺利实施。

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教育支出16.2亿元(含省、市专项及乡镇级支出),比增34.3%。其中:投入7.8亿元用于中小学教学楼、校舍新建、改扩建及“校安工程”建设;投入0.95亿元用于教学仪器设备购置支出,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投入0.45亿元用于提高城乡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

支持文体事业和谐发展。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45亿元(含省、市专项及乡镇级支出),比增65.9%。其中:文化中心、博物馆、民俗园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0.7亿元;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免费开放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0.24亿元;体育设施建设及群众体育活动0.05亿元。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支出5.09亿元(含省、市专项及乡镇级支出),比增43.2%。其中:支持公立医院试点改革0.38亿元、支持基层医疗机构改革1.83亿元、县乡医疗机构药品零差率财政补助0.18亿元;提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参保人数52.36万人,政府补助1.81亿元。

提升社会保障能力。社会保障支出2.88亿元(含省、市专项及乡镇级支出),比增37.9%。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覆盖面,全县参保人数28.7万人,参保率达92.3%,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每人每月55元提高至85元,发放养老金0.87亿元;提高城乡困难群体补助标准,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0.55亿元,1.35万名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受益;被征地老龄农民生活补助享受对象5.02万人,发放生活补助0.88亿元;拨付7.43亿元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建成保障性住房1658套,加快实现住有所居。

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拨付0.65亿元,用于造林绿化及“四绿”工程建设,新增公园绿地300亩,造林绿化7.3万亩,完成福银高速闽侯段森林生态景观示范段建设等项目;拨付0.98亿元用于镇、村环境整治;拨付0.55亿元,支持生活垃圾焚烧厂、污水处理厂建设,青口新区污水处理厂、城关污水处理厂(二期)基本建成;拨付0.41亿元,加大闽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畜禽养殖整治力度,闽江流域生态环境逐步改善;积极支持生态创建工作,新创建7个省级生态乡镇、103个市级生态村,加快打造“生态闽侯,山水江城”宜居环境。

(五)加大投入,支持三农

支持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拨付0.67亿元,培育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和特色产业,支持果蔬、茶叶等生产;拨付0.77亿元,支持花卉产业建设、林下经济发展;拨付0.96亿元,支持小农田水利建设、水利水毁工程修复等。发放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等0.17亿元、落实财政贴息贷款0.26亿元,不断增加农民收入。 

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区域均衡发展,落实县委《进一步扶持山区、半山区乡镇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7个山区、半山区乡镇每年各安排3000万元以上用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已落实26个项目总投资5.07亿元,进一步改善农村生活条件拨付3.38亿元支持农村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114县道、316国道拓宽、南通商贸大道等路桥工程建设;拨付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资金0.31亿元、造福工程危房改造补助0.12亿元,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

推进农村环境整治。拨付0.29亿元开展农村家园清洁、垃圾清运等,改善村容村貌和环境质量,推进农村生态保护。落实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完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15个,硬化乡村公路项目8个11.3公里,受益人数达2.16万人。

(六)依法理财,推进改革

加强财政预算管理。认真落实人大、审计对预算编制执行的审查意见,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全面取消预算外资金,预算外管理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财政监督职责,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收回不合规基金补偿款1.77万元。组织全县1100多名财务人员面授培训,夯实会计基础工作。积极推进“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工作,联合县纪检、审计部门对33个县直单位和乡镇“三公”支出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行为及时处理和整改。

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推进公务卡制度改革,对县级预算单位、乡镇及项目指挥部等210家单位同步推行公务卡制度改革,规范公务消费行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持续推进, 顺利完成第三批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扫尾工作,并启动第四批31个项目指挥部(公司)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组织政府采购768批次,预算金额1.75亿元,节约资金0.13亿元,节约率7.5%。加大对部门结余结转资金清收力度,压缩财政结余结转资金规模,有效盘活存量资金。

各位代表,2013年我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较好地完成了财政各项工作任务,成绩来之不易,这是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人大、政协监督指导、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县人民共同努力、艰苦奋斗的结果。在此,谨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闽侯财政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位领导、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谢和崇高敬意!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预算项目编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预算支出有待进一步加快;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对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4年,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错综复杂,我国经济发展仍面临复杂严峻局面。从我县财政收入结构看,工业企业的税收短期内难有较快较大的回升;去年房地产市场成交量明显放大已释放部分后期需求,预计今年与房地产相关的税收收入将趋向放缓;同时,随着中央进一步扩大“营改增”范围,对地方财政收入也将产生影响。在充分估计困难的同时,我们也要乐观地看到经济发展中的一些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看到深化改革的潜力和空间。随着实体经济的复苏,企业效益的转好,招商项目的落地投产以及政府扩大内需,继续加大投资规模,将为我县明年的财政收入带来新的增量税源。

2014年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财政职能,着力调结构转方式,促进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着力创新财政体制机制,提高财政运行效率;着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提高科学精细化管理水平。

根据上述经济财政形势和指导思想,综合考虑我县主要经济指标和财政收支增减因素,2014年收支预算主要安排如下:

一、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安排

2014年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不含基金)预算为82.96亿元,比增12%;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53.65亿元,比增12%。根据省对县财政体制,当年县级可供安排财力55.39亿元,公共财政支出相应安排55.39亿元,比增4.5%(与上年快报数对比,下同)。
    二、县本级法定项目、民生项目、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一)法定项目支出24.75亿元,比增27.5%,其中:

1.教育支出20.9亿元,比增30.1%;

2.农业支出2.99亿元,比增15.9%;

3.科技支出0.86亿元,比增13.2%。

(二)民生项目支出12.67亿元,比增23.9%,其中:

1.文化支出1.93亿元,比增43%;

2.卫生支出4.2亿元,比增1.7%;

3.计生支出1.11亿元,比增27.6%;

4.社会保障支出2.45亿元,比增27.6%;

5.生态、环保等其他民生支出2.98亿元,比增52%。

(三)发展项目支出6.86亿元,其中,主要项目是:

1.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07亿元,比增200%;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3.15亿元,比增131.6%;

3.扶持企业发展支出1.1亿元。

发展项目支出比上年少安排3.2亿元,主要因素是今年不安排国有资本经营投资、取消扶持企业“即征即奖”政策两项减支5.93亿元,而城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安排3.17亿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情况。

2014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91.83亿元,比增4.6%,其中:土地基金收入预算为90亿元,比增4.4%;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91.83亿元(含省、市对县财政体制政策支出)。根据省、市对县财政体制政策,当年县级可供安排基金财力71.83亿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相应安排71.83亿元,比增24%。

(二)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情况。

1.土地出让成本支出38亿元,比增4.6%,其中:

(1)征迁补偿支出22亿元,比增3.1%;

(2)土地报批费用7亿元,比增25.7%;

(3)县、乡工业区“三通一平”建设4.5亿元,比增13.4%;

(4)被征地农民保障支出4.5亿元,比增6.1%。

2.民生项目支出23亿元,比增64.4%,其中:

(1)住房保障支出13亿元,比增75%;

(2)小城镇建设支出10亿元,比增75.7%。

3.发展项目支出(重点项目)9亿元,比增55.7%,其中:

(1)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5亿元,比增33%;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4亿元,比增98%。

4.其他专项基金支出(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1.83亿元。

三、2014年财政主要工作

为确保圆满完成财政预算收支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健全收入增长机制

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经济发展提升战略,大力培植高效支柱财源,巩固壮大优势特色财源,抓好新型后续财源,加快构建现代产业和财源体系。高度关注经济形势的变化,认真研究国家、省、市重大政策调整,分析政策走向和影响深度,制定稳定收入的应对策略。采集提取各行业的基础数据资料,特别是房地产业、建安业及汽车行业税收存量情况,加大宏观经济发展分析力度,为财政收入预测提供可靠信息。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加强收入组织,继续协调好国、地税等部门,发挥信息共享优势,提升征管效率。广开渠道争取上级各项扶持资金,及时掌握中央、省、市出台的有关方面的政策,加强与省、市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力促我县更多项目列入中央、省、市补助范围。

(二)继续优化支出结构

按照建设公共财政的要求,继续深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将更多的财政资金惠及到广大人民的利益上来。按照“民生优先、突出重点”的支出原则,继续加大对教育、农业、文化、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保障体系的支持力度,提高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比重,安排教育支出20.9亿元,其中:教育“三增长”(财政教育投入大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学生生均公用经费增长、生均教育费用增长)经费安排13.75亿元,教育附加费安排1.3亿元;安排农、林、水等农业支出2.99亿元;安排文化体育、卫生事业支出6.13亿元;安排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乡低保等社会保障支出2.45亿元,使城乡居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与政策保障在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作用,全力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一是加大城镇化建设投入。安排小城镇建设10亿元,继续加快青口、荆溪、白沙小城镇建设; 安排城镇基础设施建设7.07亿元,支持新南港大桥、316国道拓宽改造、县城跨江大桥等路桥体系建设;安排工业园区建设4.5亿元,全面推进东台、五虎山片区建设,并启动县经济技术开发区青岐园开发,不断加快产业园区扩容提升。二是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化。完善一般性转移支付稳定增长机制,重点支持山区半山区乡镇和老少边贫地区发展,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三是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安排7.15亿元,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和村镇建设,支持抓好美丽乡村和精品示范村建设,巩固提升白沙孔元、南通洲头精品示范村,新实施大湖东姚等20个“百村竞赛”试点村建设。

(四)积极发挥调控功能

深入挖掘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努力发挥财政资金的更大功效。及时兑现省、市、县各项财税优惠政策,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1亿元,加大对企业的政策指导和资金支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安排科技项目支出0.86亿元,引导和支持企业培育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升级。研究财政资金和政策的良性互动,努力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上发挥更大作用。大力支持发展以旅游经济、楼宇经济、会展经济为重点的新型服务业,提高第三产业税收贡献度。拓展完善园区配套,加快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南通物流园等专业园区发展,理顺园区财务管理体制和经营运作机制,推动园区走上良好持续运作轨道。

(五)持续推进财政改革

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高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细化预算编制内容,重点加强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通过预算编制推动项目前期工作。严格预算执行,强化支出责任,按预算、程序、进度拨付资金。及时批复部门预算,确保预算资金尽快落实到具体项目和单位。继续推进公务卡、公车治理等制度改革,规范公务消费行为。积极推进财政监督检查,注重财政监督检查成果利用,加大监督信息披露和公示力度。依法推进财政预决算和财政政务信息公开,规范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时限,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加强预算绩效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有机结合的预算机制。

(六)全面改进工作作风

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大力弘扬“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优良作风。梳理优化业务流程,从各个环节简化程序、压缩时限, 全面提高办事效率。完善学习制度,坚持每周召开财政业务交流探讨会,不断提高依法理财能力。树立爱岗敬业,忠于职守,精诚合作的财政团队精神,不断增强凝聚力。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决反对铺张浪费行为,把有限的财力用在刀刃上。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积极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从源头上防治资金运行过程中可能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效预防和控制腐败行为发生,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县人大决定决议,以一流的财政团队精神,努力完成年度既定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不断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壮大财政实力和发展后劲,为闽侯新一轮跨越发展提供坚实可靠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