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闽侯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19-01-31 10:17
加大字体 缩小字体 收藏 取消收藏 打印
关于闽侯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9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年1月11日在闽侯县第十八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闽侯县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闽侯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闽侯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草案提请县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财政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积极的财政政策应对复杂经济形势和减税降费形成对财政执行的冲击,加快推进创新发展、绿色发展、持续发展,着力保民生补短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均保持全省县(市)区前列,县级财政管理绩效财政部综合评价位列全省第一,为我县经济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

一、2018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据快报统计,全县(含高新区,下同)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26.7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7%,比上年增加12.33亿元,同口径增长10.78%。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0.0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28%,增加8.98亿元,同口径增长12.63%。支出99.70亿元(含省市专项补助和上年结转等支出,下同),增加6.32亿元,增长6.76%。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102.87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4%,比上年增加10.07亿元,同口径增长10.8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3.95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30%,增加6.63亿元,同口径增长11.56%。支出83.76亿元,增加4.89亿元,增长6.32%。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3.89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8%,比上年增加2.26亿元,同口径增长10.4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12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8%,增加2.35亿元,同口径增长17.05%。支出17.43亿元,增加0.12亿元,增加0.69%。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83.3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82.49亿元的101.01%,同比增加31.81亿元,增长61.75%;支出60.99亿元,增加13.14亿元,增长27.46%。

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33.48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4.52%,支出22.23亿元;

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49.84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79%,支出38.7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1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支出120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6.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5.2亿元,增加0.68亿元,增长15.04%。

(五)政府债务情况

2018年全县政府债务限额40.33亿元,年末全县政府债务余额32.89亿元,根据财政部测算,地方政府债务余额控制在限额范围内,债务风险总体处于较低水平。

年末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中,当年闽侯县新增债券3.04 亿元,经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公益性资本支出项目。

上述快报数字在决算编制中将有所调整,待决算编成后报县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落实县人大预算决议情况

按照县十八届人大一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县人大财政经济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财政部门切实履行公共财政职责,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不断完善财政宏观调控,更好的为创建新闽侯提供财力保障。

(一)调结构补短板,支持发展建设有新动能

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决实施积极财政政策,更好地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引领和撬动作用,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支持补齐城市建设短板。

1.减轻实体经济经营负担。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出台的各项减负政策,在既往减税降费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释放“营改增”减税效应,2018年降低制造业、交通运输、建筑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兑现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增值税留抵退税,降低取消减免10项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减轻税费负担4.15亿元。创新财政金融联动机制,落实民营、中小微企业创业发展融资担保机制,助力缓解民营、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

2.补齐城市发展建设短板。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投入31.88亿元,全面支持闽侯二桥、福银高速上街沙堤互通立交、鸿尾互通立交项目、县道112线公路提级改造工程,进一步完善路网基础设施;全力落实地铁2号线、东南绕城高速公路、洪塘大桥拓宽改造、福厦客专铁路等省市重点项目闽侯段建设资金。投入2.07亿元,支持垃圾处理、地下排污管网建设,提升城镇垃圾和污水综合处置能力。

营造和谐宜居城市环境。投入12.2亿元,支持县旧改计划,重点推动县城三期、荆溪、青口、祥谦等23个旧村改造。投入0.89亿元,支持裸房整治项目落实。投入0.54亿元,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继续实施政策性亏损和公益性乘车等补贴政策。支持推进“厕所革命”,新建一批特色公厕。支持城乡洁净工程,持续保障城乡环卫保洁水平。

优化生态文明绿色空间。投入12.79亿元,大力支持水环境综合治理,加快城乡生态补水、闽江下游防洪四、五、六期等水利工程建设,提升城乡防洪排涝能力。实施园林绿化“五个提升”工程,支持生态公园、绿化花化、灯光亮化等一批景观项目提升。支持开展“清水蓝天”专项行动,继续加大土壤、大气整治力度。

3.强化创新发展战略支撑。促进产业发展转型升级,投入1.1亿元,强化“两车”带动,大力推进奔驰产业、东南汽车三期等项目建设,做大汽车产业群。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扶持产业龙头,通过纳税贡献奖励、科技创新奖励、外贸进出口奖励等方式,加快提升机电、建材、轻纺、食品、工艺等传统产业的技术水平和产品层次。  

发挥科技创新带动作用,投入1.28亿元,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推动经济创新发展政策落地生效,进一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支持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工程示范县创建工作;加快推进中科数研院等企业发展壮大,提升闽侯县创新创业示范中心功能。

(二)惠民生促公平,增进民生福祉有新提升

优先保证民生领域资金需求,2018年全县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城乡公共公益事业、住房保障等民生和重点事业方面支出达73.9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77.2%。2018年省市县为民办实事项目共50个项,投入资金9.84亿元。

1.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投入教育资金12.65亿元,继续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改善提升教育软硬件基础设施,41个教育项目顺利实施,县第二实验小学、闽侯职专新校区、荆溪小学新校区、祥谦小学新校区、闽侯八中新校区、闽侯二中图书馆教研大楼、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及教师进修校附属中学、白沙第二中心小学、闽侯六中校园扩建、上街侯官小学新校区、闽侯县七里实验小学、闽侯县旗山学校等12个新改建项目建成投用,扩容学位4937个;着力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和师资力量,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稳步提升;支持现代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支持扶贫助学、提高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职教经费

2.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医药卫生资金6.06亿元,实现全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六统一”,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由人均480元提高至510元;加快补齐卫生事业短板,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由50元提高至55元,深化公立医院管理体制改革,支持县医院新病房大楼、县人民医院传染病区大楼及4个乡镇卫生院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条件明显改善,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水平,加强全民卫生与健康保障。

3.提升市民幸福生活品质。投入文化资金1.29亿元,积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其中:投入资金0.86亿元支持县文化中心、闽都民俗园、博物馆以及基层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0.11亿元用于全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继续投入专项资金0.1亿元用于闽侯县文物保护工作;投入体彩公益金0.1亿元用于群众体育设施建设和群众体育活动;兑现闽侯县自主知识产权和扶持“双创”工作奖励总计0.12亿元。

4.健全社会保障服务体系。投入社会保障资金8.22亿元。认真落实就业创业政策,投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0.02亿元;投入公益性岗位补贴140万元,助力我县精准扶贫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城乡低保制度,投入城乡低保资金0.61亿元,提高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受益城乡低保户、五保户8,871人,逐年提升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投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1.96亿元;投入被征地老龄农民生活补助金1.06亿元;投入机关事业养老保险金2.29亿元;投入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0.13亿元;投入农村幸福院建设及运营补助资金0.11亿元;投入县社会福利中心建设0.39亿元;投入县精神病院建设0.86亿元,有力促进社会养老服务和社会福利事业发展。开展“助残工程”为贫困残疾人送温暖活动,投入0.28亿元加大助残补助、关爱残疾人弱势人群体;投入0.2亿元加投入大重度残疾人生活困难金和护理补贴。

5.加强社会综合治理方面。投入3.27亿元,深入推进“平安闽侯”、“雪亮工程”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设,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禁毒经费保障,支持公安、武警、消防等设施装备投入,切实保障城市安全底线。

(三)重管理强机制,深化财政改革有新作为

按照构建现代财政制度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推进预算的全面性、规范性和透明度,推进预算科学精准管理,增强预算执行刚性约束,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

1.强化预算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全口径预算体系管理,加强四本预算统筹衔接进一步规范和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和形式,完善县级部门和乡镇公开操作规程,向社会公开除涉密信息外的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内容全面性、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不断提升。制定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办法,全面实现县本级国库集中支付无纸化运行。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力度,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等专项检查。

2.提高财政资金绩效。推动预算绩效管理目标、监控、自评全流程覆盖,实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涉及项目100个、金额30.8亿元。采用通报、督导等多种方式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快预算支出,提高资金运转速度,全年支出进度按季序时均衡推进。完善财政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制度, 2018年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8.39亿元,统筹用于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民生支出项目,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3.积极防控债务风险。严格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完善债务风险应急处置机制,将政府债务风险防控情况提升为“三大攻坚战”绩效考核指标。加强政府债务风险防控,组织开展全口径债务监测清查工作,摸底排查各单位债务底数,建立政府性债务月报制度,推进债务风险监管常态化。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加强对中长期政府支出责任的审核和监控,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整改清退不规范的政府购买服务、PPP项目,妥善化解存量隐性债务。

4.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一是开展“1+X”检查,组织相关科室开展元旦春节期间、五一端午期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纪律等作风建设集中督查工作;二是组织开展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根据统一部署有针对性地挑选四家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三是关于开展民生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确保财政监督取得实效。

5.开展惠民资金网建设工作。继续推进惠民资金网建设工作,新增村居建设项目上线,闽侯县住建局、计生协、卫计局等13个县直业务部门48个惠民资金项目9.28亿元的资金上线公示,供社会查询监督。

6.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推进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常态化、长效化,有效防范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深入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推行网上超市模式,实现采购活动全过程电子化管控,提高政府采购公开度、透明度。认真做好人大审查意见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承办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2件、政协委员提案2 件,全部按时办理完毕,答复满意率百分之百。

2018年,在县委、县政府统揽全局、正确领导和人大、政协及代表委员大力支持、监督指导下,财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仍然存在一些需要着力解决的矛盾和困难:一是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问题。房地产行业等传统行业增收贡献不可持续,实体经济投资增长乏力,以及为降低企业成本负担需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力度,这都造成新常态下财政增收难度较大。二是财政收支矛盾问题,税性收入比重下降较多,财政运行面临困难。根据上级部署,2018年在教育、医疗卫生、基础设施等民生补短板方面要求相应加大支出,因此在财政收入增长放缓背景下,财政收支矛盾更加突出。三是财政投资项目支出进度偏慢问题。下一步,我们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也恳请各位代表、委员一如既往地给予指导和支持。

 

2019年预算草案

 

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关键之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省2019年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聚焦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战略目标,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大对重点领域支持力度;完善预算管理体系,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风险,增强财政发展可持续性,为加快建设县强民富、创新创业、生态宜居、幸福和谐的新闽侯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一、2019年收入预计和支出投入

综合考虑我县主要经济指标预期和财政收支增减因素,2019年全县(含高新区)预算编制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为130.57亿元,同口径增长3%。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47亿元,同口径增长3%。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测算,全县可动用财力为103.55亿元,支出103.55亿元。

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为105.72亿元,同口径增长2.77%。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5.87亿元,同口径增长3%。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测算,加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新增债券资金15亿元(省财政厅已提前下达2.08亿元,财力为86.14亿元,支出86.14亿元,实现财政收支平衡。

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预算为24.85亿元,同口径增长4%。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60亿元,同口径增长3%。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测算,财力为17.41亿元,支出17.41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25亿元,增长51.53%,支出125亿元。县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60亿元,增长87.32%,支出60亿元。高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65亿元,增长28.84%,支出6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县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0.323亿元,支出0.02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13.11亿元,支出11.09亿元。县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7.01亿元,支出5.90亿元。高新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6.10亿元,支出5.19亿元。

二、2019年县本级财政政策重点

(一)积极落实中央、省2019年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实施企业减负政策,预计2019年减税降费5亿元。

加力提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在税收方面,地方权限内的有关民营企业与其他企业的税费政策,在国家规定的法定税率幅度内下降到合理水平;扩大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房产税按房产原值减除30%后的余值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税额标准下调20%计算缴纳;允许符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在费用方面,稳定社保缴费方式,延用社保缴费基数,平稳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落实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社保补贴政策,确保总体不增加企业负担;国家规定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按下限标准执行,除赔(补)偿性质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零收费”;政府部门组织企业参加的培训班,未经批准不得向企业收取培训费;提高工业用地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费用。符合国家调整产业结构和土地集约利用要求、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减征或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已按规定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暂时困难企业,经批准可缓缴医疗、失业、生育保险费,缓缴期限暂定12个月。2019年预计将减税降费5亿元,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设立政策性帮扶资金2.8亿元,加大对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过桥”转贷支持,提高担保风险容忍度,降低担保费率,提高担保比例,解决好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开展政府部门和国有大企业不履约拖欠民营企业账款专项清欠行动,对列入诚信“黑名单”的取消财政性项目资金申报资格。

(二)在推动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方面,安排2.62亿元

坚持把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作为有效应对国际复杂环境和经济下行压力的有效手段,推广智能化技改,提升6大支柱产业智能化水平。培育壮大数字经济,加快推动比特大陆等项目建设。着力推进工业园开发建设,力促奔驰新能源汽车等项目落地发展。支持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整合用好驻地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创业人才资源,精准引进“高精尖缺”等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

(三)在推动乡村振兴方面,安排38.96亿元

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加快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全面建成12个乡镇137个行政村农村饮水安全提升改造工程;加快实施闽江下游防洪(四期、五期、六期)、溪源泄洪洞等12个重大水利工程,建成投用南通文山排涝站等4个项目。持续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支持美丽乡村建设。

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发展品牌农业、生态农业和智慧农业等特色现代农业,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转型升级。支持“三农”创新创业,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

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健全防止返贫、巩固脱贫成果的长效机制,精准推进产业、就业、智力、金融等帮扶贫新模式,继续实施造福工程。扶持薄弱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加大对困难乡镇的转移支付力度,支持山海协作对口和援宁帮扶项目扶贫。

(四)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安排37.18亿元

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推动城乡学校和设施均衡配置,实施42个中小学及幼儿园新改扩建项目,建成投用荆溪关口小学新校区、上街红峰小学体艺综合楼等14个项目,新增学位7082个,提升普惠性幼儿园学额覆盖率。全面落实《福建省教师教育振兴计划2018-2022年》,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教师培训经费按照教育强县标准足额安排。支持开展试点中小学课后服务,支持民间资本办教育,办好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特殊教育、老年教育。

支持卫生经费优先保障。大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严格实行院长年薪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工资总额核定办法。改革医保支付和药品采购方式,完善药品零差率补偿机制。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比例和封顶线,促进与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的衔接。加大县医院、县二医院、县人民医院、南通卫生院、县精神病院等重点医疗机构和村卫生所病房建设和医疗设备投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施母婴安全行动和健康儿童行动,动建县妇幼保健院新院,大力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保障水平。

落实职业培训、社会保险补贴等各项促进就业政策,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工作,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50%。持续提高城乡低保、五保、新农保、临时救助等社会福利保障水平。做好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80岁以上老人生活补助,实行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产业,推行医养结合养老服务模式,不断健全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加大投入为民办实事项目43项,2019年安排投入资金20亿元。

(五)在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安排18.22亿元

实施“洁净蓝天”、“清新水域”、“清洁土壤”工程,坚决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保障清扫保洁、绿地养护、内河管护、市政设施维护等公共服务等。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支持天然林、湿地保护修复等重点生态修复工程,推进水土流失治理。推进闽江流域(闽侯段)河岸湿地和岛屿整治修复工作,打好闽江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攻坚战。

(六)在提升城市宜居品质方面,安排45.09亿元

按照福州主城区建设标准,全力推进甘蔗荆溪组团、旗山组团、青口组团建设,提升三大城市组团城市宜居品质。提速旧城改造二期三期,加快闽侯二桥、安平浦综合整治工程等项目建设,完善竹岐新区配套路网,力促荆溪新城建设,实现中心大县城与福州主城区融合发展。高标准、高品质推进旗山湖及旗山“智谷”项目建设,推动地铁沿线经济圈发展;持续推进南通高新技术产业园建设,全面提速南通新区城市化进程。聚焦青口做大汽车城、建好小城市,加快实施东南汽车DX9技改等汽车产业项目,加快打造东台片区产业集聚平台、青口旧村改造片区商贸服务平台、海峡汽车文化广场片区汽车销售平台,实现青口、尚干、祥谦三镇产城融合、产城并进、联动连片发展。

(七)在加强社会综合治理方面,安排4.07亿元

建设“平安闽侯”,继续推进加强综治中心、“雪亮工程”、网格化一体化建设建设,抓好社区矫正和“七五”普法工作,建设公安局刑侦业务用房和“两所一队”等;支持公共消防设施和装备建设,增强消防应急救援能力;支持扫黑除恶工作,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经费保障,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开展。

三、扎实抓好预算执行

2019年,我们将围绕上述预算投入,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稳步推进各项财政体制改革,努力完成各项财政收支预期目标。

(一)持续抓财源建设。以省级文明单位为标杆,找准短板和弱项,按照“践行马上就办,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落实正向激励措施,精准制定财政扶持措施,壮大特色产业及扶持科技型企业发展。加大盘活国有资产存量资源,在保持收入质量稳中有升的前提下,拓展非税收入来源渠道。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壮大财源基础。落实好财税部门收入协调工作机制和重点税源企业联系监测机制,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加大收入预算执行监督力度,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二)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加快建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强化绩效目标管理,全面设置整体及项目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加强支出督导力度,着力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使用。逐步开展绩效评价和结果应用,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大保障民生投入力度。坚持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相协调,紧盯今年的脱贫目标,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脱贫攻坚,持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着力优化支出,改善和保障民生,最大限度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保稳定,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积极促进就业创业,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强化民生兜底保障,促进文化事业发展,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成就感、辛福感。

(四)坚决防范化解风险。认真落实我县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具体意见和实施方案,坚决遏制增量,妥善化解存量,防止其向金融领域传导。建立地方政府举债终身问责和债务问题倒查机制,建立健全债务管理情况人大报告制度,加大问责和监督力度。强化财政运行监测,加强库款调库管理,防范支付性风险。

(五)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深化财政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精细化理财,构建公共财政体系。一是完善预算执行管理。进一步完善部门预算从编制到执行的各项规定和管理办法;加强预算支出监管,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安全性、时效性;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继续压缩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继续按照“零增长”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加大统筹力度,保证重点支出需要。二是完善国库集中管理。进一步强化国库资金管理,认真清理部门结余结转的项目资金,加大统筹使用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完善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采购行为,提高工作效率,节约财政资金;四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六)持续加强作风效能建设。继续发挥省级文明单位的优秀工作作风,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真正把责任担起来,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切实加强对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完善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制度,强化内控执行,着力织密扎牢制度笼子。增强大局意识,跳出财政看财政,更加重视研究县委县政府各项任务中涉及财政的事项。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财政干部队伍,提高干部政治素养、政治能力,强化干部专业能力,培养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财政干部,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确保县委、县政府2019年部署每一项财政工作都落实到位。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县委和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政协的监督指导,按照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足新起点、扬帆新征程、展示新作为、建功新时代,以财政工作的新业绩护航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为开创新时代闽侯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表1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18年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收入快报数

2019年预算数

收入数

其中

收入数

其中

闽侯县

高新区

闽侯县

高新区

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

1,267,634

1,028,660

238,974

1,305,699

1,057,167

248,532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800,715

639,506

161,209

824,736

658,691

166,045

1、税收收入

511,064

383,219

127,846

674,736

541,621

133,115

   增值税

195,451

165,570

29,881

203,642

172,194

31,448

   企业所得税

100,238

72,892

27,346

104,795

75,807

28,988

   个人所得税

17,738

13,350

4,388

18,623

13,884

4,739

   资源税

497

484

13

544

532

12

   城市维护建设税

23,646

20,119

3,527

39,908

36,274

3,634

   房产税

23,104

17,126

5,978

39,996

33,839

6,157

   印花税

6,685

4,706

1,979

10,216

8,177

2,039

   城镇土地使用税

8,116

6,349

1,767

11,804

9,984

1,820

   土地增值税

92,059

57,197

34,862

168,579

132,917

35,662

   车船税

2,160

2,157

3

2,375

2,373

2

   耕地占用税

5,346

3,895

1,451

5,751

4,285

1,466

   契税

35,974

19,324

16,650

68,404

51,256

17,148

   环境保护税

50

49

1

100

100

 

2、非税收入

289,651

256,287

33,364

150,000

117,070

32,930

   行政性事业性收费收入

8,009

7,969

40

3,366

3,326

40

   罚没收入

4,310

3,872

438

6,300

5,870

430

   专项收入

58,902

29,777

29,125

69,641

40,181

29,460

   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128,895

128,895

0

2,984

2,984

0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89,297

85,536

3,761

67,436

64,436

3,000

   捐赠收入

0

0

0

106

106

0

   政府住房基金收入

223

223

0

167

167

0

   其他收入

15

15

0

 

0

0

(二)上划中央收入

466,919

389,154

77,765

480,963

398,476

82,487

附表2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8年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支出快报数

2019年预算数

支出数

其中

支出数

其中

闽侯县

高新区

闽侯县

高新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

996,994

822,648

174,346

1,035,515

861,414

174,101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2,073

59,761

12,312

75,069

52,235

22,834

二、国防支出

1,400

1,400

 

1,035

1,035

 

三、公共安全支出

37,582

32,689

4,893

42,663

37,229

5,434

四、教育支出

144,949

126,516

18,433

195,001

131,707

63,294

五、科学技术支出

29,924

11,712

18,212

22,103

6,199

15,904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6,890

6,045

845

15,729

14,729

1,000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89,190

82,150

7,040

80,326

71,640

8,686

八、医疗卫生支出

65,196

60,626

4,570

95,576

89,061

6,515

九、节能环保支出

12,987

11,981

1,006

14,404

12,639

1,765

十、城乡社区支出

399,717

305,873

93,844

254,794

230,031

24,763

十一、农林水支出

61,110

57,057

4,053

87,054

83,180

3,874

十二、交通运输支出

13,248

13,028

220

5,341

4,216

1,125

十三、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6,888

3,191

3,697

899

316

583

十四、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7,781

6,629

1,152

4,464

3,664

800

十五、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7,165

6,324

841

10,402

6,786

3,616

十六、住房保障支出

10,232

7,861

2,371

7,072

4,664

2,408

十七、粮油物资储备管理支出

2,635

2,635

 

2,903

2,903

 

十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0

 

 

3,322

3,322

 

十八、预备费

0

 

 

18,500

15,000

3,500

十九、其他支出

21,719

20,862

857

84,752

76,752

8,000

二十、债务还本支出

0

 

 

7,075

7,075

 

二十一、债务付息支出

6,308

6,308

 

7,032

7,032

 

二十二、债务发行费支出

0

 

 

 

 

 

说明:2019年预算支出数不含中央省市专项补助支出和政府债支出。

附表3

                              政府性基金收入2018年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收入快报数

2019年预算数

收入数

其中

收入数

其中

闽侯县

高新区

闽侯县

高新区

政府性基金收入合计

833,174

334,776

498,398

1,220,000

600,000

620,000

(一)土地基金收入小计

822,418

326,909

495,509

1,206,050

588,720

617,330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

797,777

316,953

480,824

1,166,750

568,020

598,730

   国有土地基金收益收入

24,174

9,489

14,685

38,600

20,000

18,600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收入

467

467

0

700

700

0

(二)其他基金收入小计

10,756

7,867

2,889

13,950

11,280

2,670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

2,509

2,509

0

6,998

6,998

0

   彩票公益金收入

7,971

5,082

2,889

3,652

982

2,670

   污水处理费收入

276

276

0

3,300

3,300

0

 

 

附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2018年执行情况及2019年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支出快报数

2019年预算数

支出数

其中

支出数

其中

闽侯县

高新区

闽侯县

高新区

政府性基金支出合计

609,870

222,321

387,549

1,220,000

600,000

620,000

(一)土地基金支出小计

589,726

205,083

384,643

1,202,210

584,880

617,330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575,019

205,061

369,958

1,162,910

564,180

598,730

   国有土地基金收益支出

14,685

 

14,685

38,600

20,000

18,600

   农业土地开发资金支出

22

22

 

700

700

 

(二)其他基金支出小计

20,144

17,238

2,906

17,790

15,120

2,670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1,093

1,093

 

0

 

 

   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支出

36

36

 

0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

5,996

3,196

2,800

9,668

6,998

2,670

   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

6,387

6,387

 

3,300

3,300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支出

0

 

 

0

 

 

   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180

180

 

0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

624

624

 

0

 

 

   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

51

3

48

0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2,171

2,113

58

982

982

 

   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0

 

 

0

 

 

   债务付息支出

3,606

3,606

 

3,840

3,840

 


附表5

2019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上年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累计结余

备注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合计

闽侯县

高新区

 

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7936

3341

4595

51480

27880

23600

51153

25753

25400

8263

5468

2795

 

2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

16841

7494

9347

75286

38294

36992

64981

33213

31768

27146

12575

14571

县级统筹

3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

63854

35267

28587

55802

31819

23983

45932

25746

20186

73724

41340

32384

县级统筹

4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37418

83218

54200

68152

38320

29832

38428

23285

15143

167142

98253

68889

 

5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165570

 

2140

7370

 

7370

6440

 

6440

166500

0

3070

 

6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

2275

 

2275

28100

 

28100

28130

 

28130

2245

0

2245

 

7

失业保险基金

6145

3135

3010

1703

712

991

1810

820

990

6038

3027

3011

 

8

工伤保险基金

675

39

636

2901

2300

601

3350

2250

1100

226

89

137

 

9

生育保险基金

1463

233

1230

2258

150

2108

3145

288

2857

576

95

481

 

 

社会保障基金合计

238747

132727

106020

293052

139475

153577

243369

111355

132014

451860

160847

127583

 

10

被征地老年农民生活保障金

185531

179286

6245

38900

28900

10000

13400

10600

2800

211031

197586

13445

 

11

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2090

580

1510

10606

6583

4023

10933

6513

4420

1763

650

1113

 

12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

372

163

209

373

200

173

472

226

246

273

137

136

 

13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

860

 

860

1560

 

1560

1180

 

1180

1240

0

1240

 

14

就业专项资金

1576

625

951

607

280

327

391

 

391

1792

905

887

 

 

其他社保资金合计

190429

180654

9775

52046

35963

16083

26376

535

9037

216099

199278

16821

 

 

合计

429176

313381

115795

345098

175438

169660

269745

111890

141051

667959

360125

144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