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和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99号)和《闽侯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中央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2021年农业产业化联合体部分函)》文件精神,2021年省级产业化联合体项目由闽侯县潘际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承担项目实施主体。目前,该项目已建设完成,我局会同大湖乡人民政府组成联合验收小组,进行实地验收并查看相关内业资料,一致认定该公司已完成全部项目建设,同意通过验收。根据文件精神,拟下拨此专项资金共计40万元。
特此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年12月1日一12月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以下电话:22982118、22982485。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