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市级生态环境补助资金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2-01-14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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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市级生态环境补助资金的通知》{榕财企(指)〔2021〕72号}文件精神,福州市下达我县2021年第二批市级生态环境补助资金100万元,专项用于大樟溪流域国控断面水质提升项目南通渡凡村、方庄村、云亭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2年1月14日-1月20日 

公示电话:22982923、22982585 

  

  

  

         福州市闽侯生态环境局

2022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