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渔业周·渔博会展位和主题活动奖补资金的通知》(榕财农(指)〔2021〕108号)精神,经闽侯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3月10日第5次局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下达2021年渔业周·渔博会展位和主题活动奖补资金93.4万元,其中:其中:闽侯县荆溪关中潘氏观赏鱼养殖场19.8万元、福州德泉生态农业有限公司19.8万元、闽侯县南通春园鲤生态养殖场19.8万元、福州泽霖食品有限公司20万元、福建通隆食品有限公司10万元和福州餐库食品有限公司4万元。此款系一次性补助,款列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请贵乡规范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及时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单位,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福州市财政局 福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1年渔业周·渔博会展位和主题活动奖补资金的通知
闽侯县财政局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