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度创建党支部领办农业生产服务型合作社试点村补助资金的公示

来源:闽侯县 发布时间: 2023-10-11 1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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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闽侯县关于推进创建村党支部领办农业生产服务型合作社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侯政办202287)文件精神,给予创建党支部领办农业生产服务型合作社的试点村一次性补助资金10万元,作为村集体入股合作社的入股资金,用于合作社发展农业生产项目及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经竹岐乡、鸿尾乡、白沙镇、小箬乡研究上报,确定竹岐乡春光村、鸿尾乡南坑村、白沙镇新坡村、小箬乡福田村为2023年度创建党支部领办农业生产服务型合作社试点村。拟将2023年度创建村党支部领办农业生产服务型合作社试点村一次性补助资金下达到所在乡镇,每家10万元,共计40万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1011日至1017日。如有异议,请致电,电话:0591-22982622。


 闽侯县农业农村局

2023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