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141-3000-2023-00002 文号 侯安办〔2023〕41号
发布机构 闽侯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6-08
标题 闽侯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应急部《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解读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闽侯经济发展中心、青口汽车工业园区:现将应急部《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及解读和省应急厅《关于转发<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解读的通知》 (闽应急〔 2023。
索 引 号 FZ08141-3000-2023-00002
文号 侯安办〔2023〕41号
发布机构 闽侯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3-06-08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闽侯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应急部《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解读的通知
内容概述 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闽侯经济发展中心、青口汽车工业园区:现将应急部《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及解读和省应急厅《关于转发<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解读的通知》 (闽应急〔 2023。

闽侯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应急部《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解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9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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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甘蔗街道办事处,闽侯经济发展中心青口汽车工业园区:

现将应急部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10号)及解读和省应急厅《关于转发<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解读的通知》(闽应急〔2023〕65号)转发给你们,请及时传达到辖区内企业,进一步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精准监管执法。

 

闽侯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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