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1-06 08:33 | 来源:闽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和《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侯政办〔2016〕151号,一下简称《任务分解表》)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6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min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闽侯县安监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甘洲路296号;邮编:350100;电话:22065737)。

一、概述

2016年,我局根据工作实际,结合《条例》《办法》和《任务分解表》要求,全面推进落实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在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政策解读等方面取得一定进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为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宣传安全规章、知识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局根据县政府政务公开的工作要点,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

我局认真落实县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全面梳理本部门的行政职权,进一步明确行政许可和行政审批事项,依法向社会公开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及目前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目前我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了行政职责调整项目4条,主要职责13条,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6条。

对承担的行政审批事项,发布了服务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及依据、受理部门、联系方式、注意事项等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结果等信息均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尚无取消、下放等事项。

(二)推进市场监管公开透明

我局推进安全生产方面的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2016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内容包含危险化学品监督管理、非煤矿山监管和执法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经营监管与执法监督检查、职业卫生检测监管与执法监督检查、综合监管与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等五方面执法内容。

定期向社会公开安全监管执法的结果:每半年公开监管执法中所发现的隐患以及整改期限和整改完成情况,及时公开安全生产事故调查结果,每月公开综合监管工作信息。

自接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国一张网”福建建设工作协调情况报告》的文件,积极配合做好“一张网”工作,立即按文件要求补录了行政许可信息、行政许可变更信息、以及行政执法信息,并在后续的工作中及时录入相关行政许可情况。

目前我局尚无可公开的随机抽查事项。

二、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一)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

我局依法公开安全生产督查的情况,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每月的综合督查相关信息和半年度督查通报,将督查对象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提出的要求等向社会公开。

(二)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我局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及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等内容,除涉密信息外,均按要求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围绕扩大政务参与加强解读回应

(一)主动做好政策解读

今年,我局主要负责人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参与了县政府在线访谈的网络直播,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措施进行了解读。

(二)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2016年,我局通过“12345”网站,对收到的76件属于我局职责范围内的投诉件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在“12345”网站上给与答复。

       2016年,我局未接到媒体来访和咨询,以及重大突发事件报告。

(三)更好发挥媒体作用

我局运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的同时积极拓展信息发布渠道;与县广播电视台合作,定期将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标准、安全常识、事故案例等在新闻前后时段进行播报,并运用微博等新媒体发布相关信息。合计发布信息10条。

四、围绕增强公开实效加强能力建设

(一)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

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进一步核实明确本部门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以及本部门主要职责,细化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应主动公开的信息,自该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

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评审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国家法律、部门规章和上级文件中没有明确规定不能公开的事项,凡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性文件,都要按《条例》规定全面、准确、及时做好公开工作。

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照经办人拟稿,信息发布者、分管领导、主要负责人逐级审核的方式,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二)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在县门户网站上发布信息、进行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意见、要求,引导舆论,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度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条,累计公开102条,全文电子化达100%。公开的类别包括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安全动态、安全监管执法情况、事故信息、其他应予以公开的文件等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公开的形式

1、在闽侯县人民政府网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公众可以通过网站查阅公开的各项信息,也可以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

2、县档案馆政务公开栏;

3、电视台新闻广播。

(三)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今年,我局主要负责人按照县政府的要求,参与了县政府在线访谈的网络直播,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重要政策措施进行了解读。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为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

我局未收取任何信息公开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申请的情况。

六、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

(一)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不够深入;

(二)对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信息公开量不够多,网络更新不够及时。

(三)改进措施: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认真办好每件事,扎实做好每项工作。一要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教育,大力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二要密切群众关系,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有效地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使群众满意;三进一步梳理信息,补充公开并及时上网更新。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6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信息数

21

102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

21

102

2.政府公报公开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0

0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0

0

3.信函、传真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0

0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0

0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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