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应急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0 09:54 | 来源:闽侯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做好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闽侯县应急管理局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我局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E楼7层,电话:0591-22065737,传真:0591-22060087)。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根据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局紧紧围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按照《条例》的各项规定,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加强信息发布、互动交流和政策解读工作,拓宽公开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步提升信息公开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县政府的部署安排,制定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分解目标任务,要求相关科室迅速落实到位,与局中心工作同部部署、同部研究,并积极参与信访接待日、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季度会议等,将上级党委、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政策传递给下级乡镇(街道)、企业和群众。通过信访接待日、12345投诉电话及网站、办公电话、邮箱、政务微信等方式进行舆情收集,并及时处理好各类举报投诉信息,2020年公开政务信息108(主动公开信息6条)条,其中规范性文件2条、其他文件4条、行政许可信息37条、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信息21条、行政处罚信息13条、政府集中采购信息13条

  (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县政府统一部署,形成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目录。按照职责分工,我局涉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中安全生产、社会救助和减灾工作三个专项,截至2020年末,均已按照目录要求进行专项专题公开。

  (三)主动公开

  2020年,我局主动公开信息6条,及时公布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在形成或变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可以通过当面递交申请以及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公开申请。2020年我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五)政府信息管理

  为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了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科室、下属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完善、机构健全、责任明确。重视信息公开建设投入,统筹安排工作经费,确保经费及时到位,信息及时公开。

  (六)平台建设

  我局充分发挥现有平台作用,提供优质社会服务,同时利用电视、报刊、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公众媒体,大力宣传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新动态。积极拓展依申请公开渠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或现场申请信息公开。

  (七)监督保障

  我局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监管,主动接受上级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监督。针对2019年发现“两馆一厅”主动公开文件移交不够及时的情况,2020年制定并执行定期向县档案馆移交主动公开文件的制度,确保线下公开渠道及时有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1

37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6

3

2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6

0

13

行政强制

8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3

5301514.0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少数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对文件公开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提高,对信息公开标准把握不准确,主动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增强等。

  2021年我局将按《条例》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针对存在的问题具体从以下方面予以改进:

  1、加强干部公开意识,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的内容,梳理办事指南、工作信息等,立足于办实事、重实效。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理顺内部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

  2、及时更新政务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政府信息的界定;

  3、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安全保密制度,强化涉密信息和涉密载体管理,严格信息上网审核、发布程序、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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