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111-0100-2008-00009 文号
发布机构 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08-04-30
标题 财政局局长、副局长工作职责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索 引 号 FZ08111-0100-2008-00009
文号
发布机构 财政局
生成日期 2008-04-30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财政局局长、副局长工作职责
内容概述

财政局局长、副局长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2008-04-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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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工作职责

 

主持本局全面工作

一、组织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财政政策、法规、法令,及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二、组织实施县人大通过的年度财政预算计划、近期工作规划和工作措施,及时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

三、抓好财源培养和增收节支工作,确保完成财政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抓好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建设、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努力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检查督促机关管理的各项制度的落实。

五、处理好本局的日常政务、事务工作。

 

 

副局长工作职责

 

本职位在财政局长领导下进行工作。

一、参与制定财政年度工作计划,近期工作规划和工作措施。

二、抓好分管科室或局长委托的有关工作。加强指导、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并及时检查工作进展情况。

三、研究、协调财政工作专项问题,处理具体业务工作。

四、定期或不定期向局长汇报分管工作情况。

五、协助局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管理工作。

六、做好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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