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财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8 10:37 | 来源:闽侯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闽侯县财政局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建· 闽侯”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闽侯县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A栋508室,电话:22982260,传真:2298226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县财政局紧紧围绕上级领导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和部署,提高工作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部署,突出工作重点,以网站为平台及时更新信息,让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及时、透明。202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条,其中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1条,工作信息8条,应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6条。注重信息发布质量,重点公开政策文件、业务数据,传递政策信息,解释政策疑惑,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强化服务理念,积极主动作为,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畅通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渠道,扎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今年共收到3条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员均为自然人,申请内容包括决算数据公开、政府债务信息等,我局均已安排相关科室和人员对申请人进行了及时回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责任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按月开展舆情风险研判工作。

做好闽侯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页面各栏目日常维护,加强收支情况、财政绩效、政府采购等专业事项公开,适时公开预决算情况,不断规范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细化程度,定期公开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是落实好县本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的公开工作,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及时在“政府预决算公开”栏目公开相关信息5条。二是在“财政收支”栏目公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信息11条,将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事业、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以及“三农”等领域的财政专项支出的信息更加详细系统的予以公开。三是公开资金直达基层信息2条,使得惠企利民、关系民生福祉的专项资金信息公开更加细化透明。四是积极回应群众诉求,我局2023年通过12345平台办理群众诉求41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高达100%。四是做好行政执法事项公开。我局今年在“信用福州”网上公示行政许可类业务7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福州”等网站上公开政府采购行政处罚1件的,促进形成“一处违规、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营造重信守约的信用环境。      

(五)监督保障

年初对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行分解,及时组织经办及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责任落实到人,严防推诿、信息发布不及时等现象。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我局各项工作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以规范高效准确的公开工作促进业务工作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6123.75658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队伍力量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缺乏较为系统的政务公开理论培训。二是信息发布质量不够高,政策解读公开内容与形式不丰富。三是部分栏目信息发布还不够及时,公开渠道较少,公众参与度不高。

2024年,我局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各项要求,从以下方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全面增强信息公开工作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局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培训工作,捋清职责,严格压实内部科室信息公开责任,坚决避免互相推诿情况。二是继续落实好国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加强重点政务信息和基础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财政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清单。三是按上级要求积极主动及时完成信息公开统计、公开信息网络上传、信息公开各项检查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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