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17:28 | 来源:闽侯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发布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编制了本报告。本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县政府网站(http://minhou.fuzhou.gov.cn/)公布,对本报告如有疑问,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闽侯县甘蔗街道滨城大道73号滨江商务中心11楼1110室;邮编:350100:电话:0591-22982370;传真:0591-22621999)。

  一、总体情况

  (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根据《闽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全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侯政办〔2021〕73号)任务要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公开内容、健全公开制度,拓展公开渠道,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并由我局审批、核准、备案的非涉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规定的公开渠道和载体上,公开项目批准服务信息、批准结果信息。同时,重点做好办事指南、办理过程信息、咨询监督,以及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审批、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节能审查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进一步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定期在“重大建设项目”专栏内发布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及时公开我县重大项目建设推进情况。经统计,2021年我局在“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重点建设项目相关信息130条,主要涉及项目清单、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审批、项目核准、项目备案等信息;“双随机一公开”相关信息5条;民生价格信息12条;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的全面公开2条。2021年我局共收到12345网站诉求件341件,满意率为100%。

  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2021年12月我局完成县政府网站改版任务,对照福建省《2021年度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指标》进行逐项比对,着重对政务公开、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专题专栏五大栏目进行规划,通过本次项目建设,提升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优化用户体验,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更加及时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解读平台、更加便捷的公众服务平台。

  健全政务新媒体监管机制,我县政务新媒体共有40个,其中:微信公众号34个,微博3个,抖音2个,今日头条1个。我局定期对我县政务新媒体运行情况开展检查,对未及时更新、表述不准确的新媒体管理单位作出通报。

  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服务水平,2021年我局与“福建拓尔通软件有限公司”签订了《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网站运维增值服务项目》,依托福州市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将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标准化改造,包括、网站栏目规划、网站页面设计、历史数据迁移和网站后台模板实施等。对政府网站标准化改造中所涉及的历史数据进行迁移设计,并结合网站应用现状分析,在保证原网站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实现历史数据的完整迁移,实现新旧网站的平滑过渡。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工作信息。已全部按要求在网上公开并及时报送县档案馆。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形式有:在“闽侯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里公开;在闽侯县档案局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为进一步推进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强化依申请办理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我局在答复申请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出具告知书,规范格式和内容,确保用词准确、严谨、规范,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维护政府部门的形象。2021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4件,其中,属于同意公开答复1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补正1件,都已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答复。2021年,我局未收到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管理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我局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处室和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挂靠办公室,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努力实现政务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五)监督保障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流程规范、合规。按照省、市、县下发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切实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结合我局实际,落实工作任务,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保障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安全运行,积极主动公开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同时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畅通,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2

0

0

0

0

1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1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1

0

0

0

0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2

2

0

0

0

0

1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专业领域的工作需进一步夯实,尤其是在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后,对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提出了更高要求。二是在政务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方面与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积极改进,做好如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加强相关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业能力。二是继续充实公开内容。梳理能公开政府信息,加强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梳理汇总,做到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充分发挥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作用,及时、准确、规范按照要求更新发布信息。真正把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相关信息内容作为政务公开的重点,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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