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8107-2500-2018-00004 | 文号 | 侯公政〔2018〕47号 |
发布机构 | 闽侯县公安局 | 生成日期 | 2018-10-26 |
标题 | 闽侯县公安局关于印发《闽侯县公安局“严格队伍管理、强化纪律作风”主题教育整顿活动方案》的通知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现将《闽侯县公安局“严格队伍管理、强化纪律作风”主题教育整顿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学习,并迅速贯彻落实。当前正处于年度公安工作攻坚阶段,为整肃纪律激发士气,推进全年公安工作,顺利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根据“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争当八闽公安排头兵”主题实践活动安排,县局决定组织开展“严格队伍管理、强化纪律作风”主题教育整顿活动。正确处理好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与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尤其要把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攻坚2018 ” 、飓风肃毒、地址二维码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检验、巩固和发展教育整顿的成果,努力维护好闽侯社会安定。 |
索 引 号 | FZ08107-2500-2018-00004 | ||
文号 | 侯公政〔2018〕47号 | ||
发布机构 | 闽侯县公安局 | ||
生成日期 | 2018-10-26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闽侯县公安局关于印发《闽侯县公安局“严格队伍管理、强化纪律作风”主题教育整顿活动方案》的通知 | ||
内容概述 | 现将《闽侯县公安局“严格队伍管理、强化纪律作风”主题教育整顿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学习,并迅速贯彻落实。当前正处于年度公安工作攻坚阶段,为整肃纪律激发士气,推进全年公安工作,顺利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根据“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争当八闽公安排头兵”主题实践活动安排,县局决定组织开展“严格队伍管理、强化纪律作风”主题教育整顿活动。正确处理好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与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尤其要把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攻坚2018 ” 、飓风肃毒、地址二维码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检验、巩固和发展教育整顿的成果,努力维护好闽侯社会安定。 |
现将《闽侯县公安局“严格队伍管理、强化纪律作风”主题教育整顿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组织学习,并迅速贯彻落实。
近期,全县公安队伍纪律作风有所松懈,个别民警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队伍中潜在着违法违纪苗头,影响到队伍稳定和整体战斗力的发挥。当前正处于年度公安工作攻坚阶段,为整肃纪律激发士气,推进全年公安工作,顺利完成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根据 “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争当八闽公安排头兵” 主题实践活动安排,县局决定组织开展“严格队伍管理、强化纪律作风”主题教育整顿活动。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活动方案的安排,组织民警按照集中学习、查摆整改和整章建制等各阶段要求,集中学习有关规章制度、法律法规;直面问题,认真查摆,及时整改;建立风险防控机制,有效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特此通知
附:《闽侯县公安局“严格队伍管理、强化纪律作风”主题教育整顿活动方案》
闽侯县公安局
2018年10月17日
闽侯县公安局“严格队伍管理、强化纪律
作风”主题教育整顿活动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严格队伍管理,强化纪律作风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大力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激发队伍战斗力,打造“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闽侯公安队伍。根据 “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争当八闽公安排头兵” 主题实践活动安排,县局针对近期队伍中出现的纪律作风有所松懈、潜在违法违纪苗头、队伍整体战斗力不足等问题,决定在全县公安机关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队伍纪律作风主题教育整顿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党规警纪,持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争当八闽公安排头兵”主题教育活动,深入查摆队伍中存在的问题短板,认真反思整改,教育引导全警积极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树立闽侯公安良好形象。
二、目标任务
通过为期2个月的集中教育整顿,对全县公安机关和全体在职人员(含民警、文职)进行一次全面的党规警纪集中学习,开展一次全面的纪律作风集中自查自纠,解决一批队伍管理中的突出问题, 打造一支纪律严明的闽侯公安队伍。
三、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队伍主题教育整顿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局党委书记、局长徐东任组长,县局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县局相关科室、大队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政工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局党委委员、政工室主任杨英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王晨清常务副组长兼任。各单位主要领导为本单位活动开展负责人,各单位指定一名工作联络员。
四、方法步骤
主题教育整顿活动从10月15日开始,为期二个月。
(一)集中学习(10月15日到11月11日)
从10月15日开始利用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开展党规警纪的集中学习和警示教育,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在职人员自觉遵纪守法的意识,提高防范违纪违法风险的能力。各单位每周二晚上安排2个小时的集中学习讨论。
第一周(10月15日-21日):(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刑法修正案(八)》第133条 危险驾驶罪;中央、省、市纪委近期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市纪委《关于六起违规吃喝典型问题的通报》(榕纪通[2018]15号)及《关于五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典型问题的通报》(榕纪通[2018]16号);《福州市公安局关于近期全市公安机关查处民警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榕公综〔2018〕180号);县纪委《关于两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县纪委《关于近期查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撰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第二周(10月22日-28日):(“四风”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重要指示精神;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工作意见》精神;《福建省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传统作风若干规定(试行)》、《福州市“马上就办、真抓实干”若干规定(试行)》;公安部《关于建立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督察问责机制的通知》;《关于对省效能办来我县开展行政服务效能和干部精气神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人员处理情况的通报》;《关于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窗口造成企业“审批难”等问题的通报》,市纪委《关于四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的通报》(榕纪通[2018]9号)。
第三周(10月29日-11月4日):(监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刑法》第294条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刑法》第八章 第九章 贪污罪 受贿罪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法发〔2018〕1号);《福州市公安局关于全市公安机关近期查处的7起民警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的通报》(榕公综〔2018〕262号);县纪委《关于两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件的通报》(侯纪[2018]183号);市纪委《关于三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案件的通报》(榕纪通[2018]10号)。
第四周(11月5日-11日): (纪律条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保密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部“三项纪律”;公安部 “十个不准”;省厅“九个严禁”;《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决定》(文职人员学习);省委省政府“七严禁、七不准”;省纪委“六个严禁、六个不准”;市纪委“六带头、六严禁”;市公安局纪检组《关于进一步重申严格落实制止党员、干部在婚丧喜庆活动中大操大办、奢侈浪费、借机敛财规定》;市公安局《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休假纪律提醒教育监督工作的通知(试行)》;《关于五起丧葬陋习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榕纪通[2018]3号)。
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二)查摆整改(11月12日-30日)
各单位在全面学习的基础上,组织班子成员和全体在职人员,结合实际,认真对照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个方面和遵守法律法规情况等内容开展查摆。通过采取自查、互查、征求意见等各种途径、各种形式、各种方法把问题找准,原因析透。
1、班子自查。重点查摆班子是否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责任书的要求,逐条落实抓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各项措施,是否及时发现和解决队伍中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是否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查找执法规范、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显性问题和廉政风险点,逐一列表造册,形成“单位纪律作风问题排查表”。
2、个人自查。对照六个方面的内容和12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组织全体民警深入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逐项进行自查,填写“个人纪律作风问题自查表”,在本单位留存备查。班子成员还要自查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三)整章建制(12月1日-15日)
单位和民警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坚持边查、边改、边规范的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强化监督机制。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对症下药,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整改措施要具体、时间要明确、责任要落实,切实保证整改效果。对照民警个人自查情况,开展谈心和教育提醒活动。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管理漏洞,在强化民警遵纪守法的同时,建设更加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要着力从基础上抓整改、从细节上抓整改、从健全完善制度上抓整改、从提高执行能力上抓整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措施。县局领导班子成员要深入分管联系单位,督促指导活动开展。各单位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带头接受教育,带头落实整改。要提高政治站位,抓好工作落实,按照序时进度分阶段落实工作安排。
(二)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坚持把工作督导检查贯穿于整个活动的各个环节、各个阶段,防止形主义走过场问题发生。驻局纪检监察组、县局督察、政工部门要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跟踪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办整改。重点督查各单位是否存在工作不落实、应付了事等问题,要自始至终坚持刚性问责,对活动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出现问题被上级通报、领导点名批评、媒体曝光或发生的,坚决按照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追责。
(三)统筹兼顾,推动工作。正确处理好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与队伍日常教育管理和各项业务工作的关系,尤其要把集中教育整顿活动与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攻坚2018”、飓风肃毒、地址二维码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实践中检验、巩固和发展教育整顿的成果,努力维护好闽侯社会安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