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FZ08114-2500-2021-00049 | 文号 | 侯自然综〔2021〕95号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生成日期 | 2021-03-10 |
标题 | 关于闽侯县倍特家居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2#、3#、6#厂房单体平面及外立面调整的公示 | 有效性 | 有效 |
内容概述 | 闽侯县倍特家居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位于闽侯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单位为闽侯县倍特家居有限公司。现建设单位申请在各项规划指标满足土地合同规划指标要求及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各项指标数据不变的情况下,对2 # 、 3 # 、 6 #厂房单体平面及外立面方案进行局部调整。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索 引 号 | FZ08114-2500-2021-00049 | ||
文号 | 侯自然综〔2021〕95号 |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生成日期 | 2021-03-10 |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题 | 关于闽侯县倍特家居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2#、3#、6#厂房单体平面及外立面调整的公示 | ||
内容概述 | 闽侯县倍特家居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位于闽侯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单位为闽侯县倍特家居有限公司。现建设单位申请在各项规划指标满足土地合同规划指标要求及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各项指标数据不变的情况下,对2 # 、 3 # 、 6 #厂房单体平面及外立面方案进行局部调整。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1、2#楼窗户位置及形式尺寸调整;
2、2#、3#、6#厂房外墙颜色变更为三色(白,浅灰,深灰)。
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三条,现将以上变更进行公示,征求相关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19日。公示地点:闽侯县倍特家居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设施项目现场,闽侯县政务信息网(www.minhou.gov.cn)。在公示期限内,相关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变更有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向我局反映。如要求听证,应在公示期限内书面向我局提出申请。资规局办公地点: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C座5层至6层,邮政编码:350100;联系电话:0591-22982504。
附注:
1、书面反馈意见(申请)发表时间或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的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申请)
2、书面意见(申请)应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附件:1、调整前后平面图
2、调整前后效果图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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