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Z08114-2500-2021-00170 文号 侯自然综〔2021〕289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1-06-21
标题 关于《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和溪下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公示 有效性 有效
内容概述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和溪下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 ,于2021年3月23日通过我局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 6月10日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根据《城乡规划法》 。公示时间自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7月21日,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对规划提出意见与建议。?附件: 《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和溪下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规划简介
索 引 号 FZ08114-2500-2021-00170
文号 侯自然综〔2021〕289号
发布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生成日期 2021-06-21
有效性 有效
标题 关于《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和溪下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公示
内容概述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和溪下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 ,于2021年3月23日通过我局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 6月10日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根据《城乡规划法》 。公示时间自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7月21日,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对规划提出意见与建议。?附件: 《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和溪下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规划简介

关于《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和溪下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1-06-21 09:39
| | | |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编制的《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和溪下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于2021年3月23日通过我局组织的专家技术审查6月10日通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根据《城乡规划法》,现将修改完善后的规划草案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规划主要内容发布在闽侯县政务信息网(www.minhou.gov.cn)上。公示时间自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7月21,公示期间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对规划提出意见与建议。

来信邮寄地址:福州市闽侯县甘蔗街道滨江商务中心C栋5楼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编码:350100,联系电话:0591-22062329,电子邮件:mhcxgh@163.com,并注明“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和溪下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意见与建议”。

 

附件:《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和溪下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规划简介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6月18

 

 

 

 

 

 

 

 

 


附件

 

《闽侯县荆溪镇徐家村和溪下片区控制性

详细规划(修编)》规划简介

 

一、区位与规划范围

徐家村和溪下片区位于闽侯县荆溪镇,福州市中心城区西侧、闽侯甘蔗街道东侧。本次规划范围西至京台高速,南抵福州绕城高速,北至闽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抵溪下路,面积775.79公顷。

二、功能定位

结合上位规划对徐家村和溪下片区的发展要求及本片区自身发展诉求,规划功能定位为:福州西部新城综合服务核心区、闽侯山水生态人文集中展示地、现代化宜居宜业宜游综合片区。

三、规模与开发容量

本片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663.19公顷,可容纳人口规模约8.55万人,常住人口6.84万人。

四、功能结构与用地布局

本片区规划形成“一心、一带、两轴、四区、多节点”的空间布局结构。一心——行政文化中心:徐家村和溪下片区的核心区域。一带——滨水活力带:沿荆溪打造南北向滨水休闲绿带。两轴——沿荆溪大道展开东西向外部拓展轴,沿新城中路展开南北向内部发展轴。四区——两片活力生活区、片科研教育区、一片历史文化区。多节点——体育功能节点、生活服务节点产业功能节点。

规划居住用地集中布局,总面积121.39公顷,占规划城市建设用地的18.3%。其中,二类住宅用地116.35公顷(其中可开发住宅用地94.48公顷),幼儿园用地面积约5.04公顷。规划商住综合用地50.79公顷(其中可开发商住综合用地34.8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7.66%。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157.7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23.79%,其中本次控规将在编的《闽侯县徐家村古村落风貌区及周边保护整治规划》中划定的徐家村核心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范围(除文物古迹用地外)规划为历史文化保护区用地,面积16.6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62%,历史文化保护区范围内具体功能、布局及控制指标依据《福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中第五条的要求,结合具体修建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确定。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4.5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20%。其中规划商业用地主要位于荆溪大道与洪甘路交叉口,面积4.5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68%;规划商业商务综合用地主要位于溪下路与洪甘路交叉口,用地面积9.4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42%。

规划一类工业用地13.1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1.99%。主要分布于规划范围北部铁岭南路两侧。

规划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102.4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44%。其中规划公共交通场站用地0.53公顷,规划社会停车场1.31公顷含独立占地地面停车场6处、结合公园及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配建停车场17处

规划公用设施用地面积4.4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68%。规划公用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变电站、排水泵站、垃圾转运站、消防站等。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约198.59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9.94%,规划区绿地主要包括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广场绿地等开放空间。

五、配套设施

根据规划用地功能与开发容量,规划完善了片区相关配套设施的配置。

1.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行政办公设施3处。其中,街道级以上行政办公设施2处,街道级1处。规划文化体育设施12处。其中,街道级以上文化体育设施2处、街道级2处、社区级8处。规划教育设施26处,其中,街道级以上6街道级8处,社区级幼儿园12所。规划医疗设施7处,其中街道以上1,社区6处。规划社会福利设施8处,其中街道2处,社区级6处。

2.交通设施:规划公交首末站1处、社会公共停车场30处(其中独立占地类6处、配建类24处),共可提供停车泊位1620个。规划轨道交通8号线沿荆溪大道走线,设江坂站和溪下站2个站点。

3.市政基础设施:规划4处变电站、5处排水泵站、2处垃圾转运站、1处消防站、1处加油加气站、7处避灾点等。

六、交通组织

规划将形成“三横三纵”城市主干路道路骨架:(1)三横:由北往南分别为石井西路、荆溪大道和新城中路;(2)三纵:由东向西分别为徐家村路、洪甘路和荆港路。

其余道路在此骨架下按照合理间距以及与上层次规划路网衔接进行布局,形成以主干路、次干路为骨架,支路为补充的功能明晰、等级合理、具有一定弹性的路网结构。

本区道路断面主干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6-38米,次干路规划红线宽度为24、26米,支路规划红线宽度为7-18米。


七、公示图纸

1、区位图


2、空间结构规划图

3、土地利用规划图

     

4、综合交通规划图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